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如下:

1,托儿补贴政策

资助普惠性幼儿园接收在园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补助标准为1200元/年/生。一个档案卡的原家庭子女享受补助,最高标准。

2、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1.000元,初中生每生1.250元。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学生、残疾儿童等非寄宿制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年500元,初中生625元。

3.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约占普通高中学生的20%,平均标准为2000元/人/学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档次3000元。

免学费书本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在原学校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含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书本费。

对那些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市低保政策,社区相关部门照顾孩子生活,保证孩子正常生活。我们举个例子。在一个社区里有一个贫困家庭。这个家庭的父母都是残疾人。他们有一个男孩,生活经济困难,这个孩子上学很困难。

他们的父母找了一个社区申请低保,孩子向学校申请。学校给了书费和伙食费,妇联也帮了忙。在大家的努力下,孩子顺利上学,度过了难关。我们国家是一个大家庭,社会关爱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帮助他们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