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小学招生政策
高新区小学招生政策介绍如下:
2023年,成都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将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保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工作稳定性和政策连续性,通过突出政府统筹促进教育公平,科学引导预期,做好便民利民工作,确保高新区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机制。
一般要求
第一,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采取户籍划片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教科文体局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学校招生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继续深化“幼升小”、“小升初”多校划片改革。
第二,坚持免试录取。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要求,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拥有公办学位。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均衡分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基本平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均衡配置教师,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为名进行分班、挂名。
第三,坚持公民同迁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成都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教科文体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以区域为单位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
招生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不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到所有招生中。民办学校对所有符合民办学校网上填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重新报名。重新备案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