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应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中小学教育包括高中吗?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四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提出,从2007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在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应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

《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委、人事部共同制定,旨在培养大批优秀教师,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家。根据《办法》要求,从今年秋季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师范大学将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

《办法》规定,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实行分批提前录取,择优录取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的中小学。如果他们违约,应该按照规定退还他们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到城市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两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终身从教。

中小学教育包括高中!“到城市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