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武进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攻略
1.什么是积分入学管理?
答:法定监护人(流动人口)以排名积分方式安排子女进入就读区公办学校初始年级的管理机制。?
2.流动人口申请子女积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本人已办理居住证,在本区居住工作1年以上(含),并取得本区相关部门批准。
3.要点是什么?
答:积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加社会保险、生活条件、计划生育、疾病防控和基础教育,附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人才、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等,扣除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等。详见《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标准》。
4.计划生育有必要提供三级证明材料吗?
答:三级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可选材料,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提供三证;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不需要提供三证材料。
5.申请人如何出具常州市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答:申请人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卫生院(医院)后,由居住地卫生院(医院)出具。
6,2017,实行积分入学的镇有哪些?
答案:一级:雪堰镇、李佳镇、原黄镇、湖塘镇、牛塘镇、遥观镇、横山镇、罗阳镇、湟里镇、嘉泽镇、高辛北区、南夏墅街、西湖街、戚墅堰街、丁彦街、鹿城街。
初一:高辛北区湖塘镇。
7.2017有哪些学校纳入积分管理?
答: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有48所公办小学、3所初中、12所新市民学校(含民办庆丰小学)。
8.积分入学管理有成绩限制吗?
答:可以,只有今年报考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需要积分入学,其他年级不需要积分入学。其中,初中一年级只在湖塘镇和高辛北区实行。
9.流动人口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有年龄限制吗?
答:可以,小学一年级报名者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8月311(含8月31)前出生的儿童。
10.申请的学校有什么规定?
答:流动人口(法定监护人)根据实际居住的镇(开发区、街道)和参与积分入学管理的学校对应的区域,向其居住的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中心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人只能申请1公办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的也可以申请1新市民学校。家住高辛北部新区湖塘、横林、遥观、牛塘、南夏墅的申请人,申请进入小学初始年级的,也可填报其他镇(开发区)有空余学位的1公办小学(具体学校见公告)。
11.为什么在申报1公立小学之后还要申报1新市民学校?
答:由于武进区公办小学积分入学指标数不能满足所有参加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求,武进区经区教育局批准的12所新市民学校今年也参加积分入学管理。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申请人也可填报1参加积分管理的公办小学和新市民学校。对相应数量规划公办小学未覆盖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区教育局在新市民学校规划名额内统筹安排;如果还是不在新市民学校计划名额内,建议回老家。不填新市民学校,视为自动放弃。
12.流动人口在哪里办理子女积分入学管理?
答:向现居住地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户受理中心申请积分。戚墅堰、丁彦、鹿城的积分受理中心都设在戚墅堰实验中学门卫东侧(丁健路2号)。居住在戚墅堰、丁彦、鹿城的申请人,均可在此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积分入学申请表。
13.什么时候开始接受积分申请的?
答:4月11至6月11接受积分入学材料,逾期不再接受。
14.如何成为“平安江苏”志愿者?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在各镇(开发区、街道)所在社区报名并在志愿江苏网报名,提供各镇(开发区、街道)综治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5.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社会贡献和投资纳税方面能否获得加分?
答:可以,根据《武进区2017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细则》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社会贡献、投资纳税等方面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可获得加分。
16.如何进行排名积分管理?
答:分数在20分(含)以上的,获得排名资格,各镇按学校排名。在总分相同且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按照申请人的基本分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按照申请人临时报名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名。填报其他镇(开发区)且有公办小学统筹空余学位的申请人,其子女未被居住地公办学校录取的,排名在其他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人之后。
17.为什么市区及周边镇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其他镇(开发区、街道)有空缺学位的公办小学?
答:根据往年的积分入学情况,市区及周边镇公办小学竞争激烈,没有接受积分的人很多,而其他镇公办小学的指标是有的。为了更好地利用教育资源,提高申请人的录取率,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整体增加1所公办小学。
18.申请人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后,居住地跨城镇变更。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申请后居住地由城镇变更为城镇的,应在受理截止时间前持初次受理回执、变更后的居住证明等材料到现居住地镇(开发区、街道)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
19.成功提交申请材料后如何查询自己的积分?
答:可凭身份证号、档案号登录www.wj.gov.cn,也可在各镇(开发区、街道)积分接收点或区积分办电话查询个人积分情况,结果为即时积分。
20.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我的观点,我如何要求复审?
答:6月27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提交到本人提交申请的镇(开发区、街道)少儿积分入学受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21.积分公示期间对排名有异议,如何投诉举报?
答:积分公示期间(6月24日至6月27日),如对排名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或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2.什么是积分公示?
答:积分公示期为6月24日至6月27日,区积分办将按镇分局对申请人积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区积分办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检查和修正,积分排名将相应变动。公示期间,积分排名不作为最终排名,最终排名以录取公示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8。目前的购房政策请参考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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