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菏泽牡丹区小学招生意见已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鲁函[2021]9号)、《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合字[2020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阳光化,努力让每一个孩子享有公平优质教育,促进我区教育公平公正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本着稳步完善工作的原则,加强过程管理,实行阳光招生,推行“一张网跑”招生工作,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2)“就近、划片、免试”录取。小学招生将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初中在严格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实行直接招生。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选拔性考试,确保学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城区小学要按照2020年调整后的学区招生,镇街所辖小学要按照中心校划定的学区招生。严禁乱招生,严禁跨学区招生。
市区初中招收辖区内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市第一实验小学、春雷小学毕业生按2020年8月3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部分小学招生升学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执行。
(3)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只能招收年满六周岁的儿童(315年8月36日及以前出生),六周岁以下的学生不予报名。
(4)严格控制班级数量。按照解决大班额问题的要求,小学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50人,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招生班级不超过55人。
(五)履行休学的法定职责。各学校要严格履行辍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辍学书面报告、联防联控、劝返复学工作,以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和留守儿童为重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辍学治理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53号)要求,制定“一校一案”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辍学治理工作。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不得在家学习或者以“国学班”、“经典诵读班”、“私塾”等形式接受教育,以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确需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解珍中心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无正当理由辍学的,由解珍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体局将以中小学学籍系统为基础,对学校辍学控制和教育保障工作进行监控和通报。
三、招生方式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将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手册和提示进行注册报名。如果无法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持报名材料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小升初将报名材料提交给毕业小学,毕业小学初审后提交给相应的初中。
(2)复习。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审核报名信息。通过平台大数据比对的可直接审批,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如果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监护人应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审核通过者在平台上录取,在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依据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注册时,如无法进行大数据比对,监护人应根据其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一)户籍和房产在本学区。户口本和房产证。
(2)只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以户口簿上注明的地点为入学依据。
(3)只有房产在学区房。户口本和房产证。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房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应提供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靠祖辈财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子女及其父母(至少一方)随祖辈登记。
(四)学区内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在学区内的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营业场所的营业执照和产权证明,在学区内做生意需要一年以上(一年到8月31)。
(五)优抚对象。身份证、户口簿及证明文件。
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需要有学区内的小学学籍。注册时,他们可以根据平台操作提示填写一个录取依据。
动词 (verb的缩写)时机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10-26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0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招生相关工作。
初中招生
1.8 6月13-18,小升初网上报名,初中审核材料,网上公布录取信息。
2.8月19-21日,各初中根据录取结果领取并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录取通知书。
3.8月23-24日,高一新生报到。
小学入学率
6月5438+8月65438+5月,小学公布招生范围、录取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咨询电话。
2.17年8月22日,卫报通过平台在线注册。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监护人。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3.8月25-26日,小学新生报到。
六、民办学校招生
(一)参加义务教育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具有《办学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
(二)私立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经教育体育局批准,方可向社会发布。宣传册内容应包括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办学方向、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
(3)严格按照批准的办学层次,通过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规定的班级规模招生,不允许超计划招生。
(四)严禁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违规等手段争夺生源;严禁以学费、奖励等方式吸引生源。
(五)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附近地区的学生。在满足了本地区孩子的需求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可以面向全区招生。要严格审核相关材料,严禁招收不符合牡丹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否则不予注册。
七。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
确保所有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能上学。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是巩固扶贫质量和成果的核心指标。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控制辍学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
(2)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3)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4)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能够就近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中度或重度残疾的儿童和青少年被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特殊照顾、不能上学的,送其入学,并通过各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学校安置有争议的,由教体局会同残联、卫生健康部门组成专班,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鉴定,提出学校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途径和具体就读的学校。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立功受奖的一线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政策。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和相对就近原则,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回国创业人员子女可安置在以下四所学校: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东苑小学;初中是区实验中学和二十二中。
八。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招生队伍。同时,要宣传好今年的招生政策,让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和报名方式。
(2)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办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拒绝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禁止任何学校在招生时举办或变相举办选拔性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学校在学区外招生或超计划招生的,不予注册。
(三)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安置”。各招生学校要向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范围、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并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各招生学校对新生实行均衡安置、阳光安置,加强社会监督。
(4)强化责任意识。招生工作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秉公办事,端正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招生工作。对于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推诿,不争执,不上交矛盾。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