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地区同江市三村乡灌区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青海省政府刚刚批复的补偿标准写得很详细:水浇地每亩20830.6元;旱地每亩13600元;大棚菜地每亩7.3万元;果园每亩20830.6元;林地每亩2083.06元;草原每亩1200元;养殖水面每亩10415.3元;建设用地每亩4166.12元;未利用地每亩1041.53元。
大棚蔬菜等作物按大棚菜地标准补偿。大棚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薄模板钢架结构温室每平方米36元;土墙竹大棚每平方米24元;土墙钢架大棚每平方米19.2元;砖墙钢架大棚每平方米36元;土墙无框温室每平方米24元;玻璃角钢大棚每平方米48元;塑料拱棚每平方米13元。二、围栏:120厚砖或土墙12.5438+0元每平方米;240厚砖墙(双面清水)每平米26.88元;240厚砖墙双面抹灰每平米37.14元;370厚砖墙(双面清水)每平方米42.35元;370厚砖墙双面抹灰每平方米50.4元;500厚土坯墙(内墙抹灰)19.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