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小学生忘带书,老师罚了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对吗?
老师做的是错的,但是没有别的办法让孩子记住。
体罚是指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特别是造成痛苦的行为,可以表现为打屁股、掌掴、站立和跪下。
全球形势
1989通过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不得对任何儿童实施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世界各国对惩罚体罚的看法不一,主要争议在于是否人道有效。以体罚为例,1994年,新加坡法院判处一名美国少年迈克尔·p·费伊(Michael P. Fay)涂鸦和偷窃,包括6鞭(后来减为4鞭),美国人普遍认为这是不人道的。克林顿总统呼吁赦免,但失败了。大多数未成年人认为体罚是对他们人格的不尊重,是损害他们尊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