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侨外国语学校2019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提交材料的时间
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和非穗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5月7日-20日。
广州市公立小学报名系统网站:
5月23日、24日、25日上午8:30-11:30在网上报名系统引导下到学校报名并提交材料;下午2点半~ 4点。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2008年9月1至2009年8月31期间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中重度特殊儿童(包括智障、自闭症、脑瘫等。)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在居住地的,可申请入读我区特殊学校。盲聋儿童应入读广州盲人学校和聋人学校。
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本人向居住地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如果入学期限推迟,你应该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登记前迅速将户口迁入子女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做到人户一致,到房产所在地对口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无本市常住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具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入学。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交材料要求
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到指定学校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a)与父母住在这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以孩子父亲或母亲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件);
3.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广州市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4.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二)随祖父母居住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住宅产权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件);
3.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广州市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4.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三)承租户的适龄子女需提供:
1.经街道租赁管理中心登记或按照有关规定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本地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家庭住址页);
3.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广州市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4.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四)实际居住在本区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
1.拆迁协议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际住所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件);
3.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广州市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4.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除适龄子女随父母在本区居住的完整房产外,还需提供该住所为子女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住所的有效证明(父母可在市、区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打印自己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父母房产在15年4月以后以购买或转让方式拥有,且独立房产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的,还应提供在本市唯一住所的有效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提交信息要求
(1)无广州市常住户口但实际居住在我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需提供:
1.根据分类清单中相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
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广州市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6.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越秀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对口单位提交材料。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方式和报名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14日由家长到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2)6月27日进行新生注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充报名安排在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六、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的时间和地点。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个人,可在指定时间到所属地段的报名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时间:5月14和5月15 (* *),每天上午8: 30至165438+下午0: 30,下午2: 30至4: 30。
地点:广州华侨外国语学校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友爱路1号(东门)
七、学校网站注册和数据审核地点
地点:广州华侨外国语学校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友爱路1号(东门)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359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