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享有哪些权利?请列举几个。

1.健康权。学生的健康应该受到学校的保护,即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应该对学生的健康有害。更重要的是不要用体罚等残忍的手段伤害学生的健康。2.受教育权。学生违反了纪律或犯了一些错误。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权开除他们,否则就是争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即使在高中,学校和老师也不能轻易行使休学或开除的处分。3.命名权。老师一定要尊重学生的姓名权,不能用错别字代替学生名字中的难字。4.隐私,即学生的隐私受法律保护。不允许老师以任何理由去探究学生的隐私,更不允许传播学生的隐私。5.休息的权利。学生依法享有作息时间和按时上课的权利。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争夺学生的休息权。6.版权。学生的作品也受版权法保护。学生有权发表和出版自己的作品。未经学生本人同意,教师不得随意发表其作文及相关作品。引用或发表学生作品,不仅要署名学生作者,还要支付稿酬。7.发明权和专利权。学生有进行发明创造的权利,其发明创造经有关部门认定后也可享有专利权等知识产权。8.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学生在学校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教师意志或其他任何干涉。9.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学生作为学校的一员,有权对学校和老师提出批评和建议,这是学生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之一。10,结社权。学生有组织合法社团和团体的权利,也有参加合法社团的权利。11,社会福利权。学生作为社会成员,在学校也享有社会福利权利。社会福利权包括享受社会福利利益和参加社会福利活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的这一权利。人格尊严权。学生的人格不可侵犯。教师在批评和惩罚学生时,不应使用侮辱的手段损害学生的人格。站立罚、跑步罚、劳动罚等做法都是对学生人格尊严权的伤害。13,生命权,在校期间必须切实保护和尊重学生的生命权,法律禁止任何危害学生生命的行为和做法。14、抗诉权,学生在自身相关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后,有权向侵权人提出抗诉。他们的抗议权利不受被抗议人的地位、年龄和身份的限制。15,投诉权。学生权利受到侵害后,有权向主管机关和部门投诉。这种申诉权包括诉讼权。帮助的权利。学生在学校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困难,有权向老师和学校求助。传播权。学生有权与任何人通信,他们的通信权受法律保护。学校和教师不得侵犯变更权。18,言论自由。学生和公民一样享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学校和老师无权限制学生的言论自由权。19,公平权。学生有权要求得到和其他学生一样的公平待遇。这一公平权利不应受到歧视。20.名誉权。学生虽然是未成年人,但也享有名誉权。即使学生违反纪律或犯了一些错误,教师也不应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段损害学生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