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开展科普活动有哪些建议?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科技教育。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性为了全面推进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通过科技教育、传播和普及,尽快大幅度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在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的行动中,青年学生是关键人群。青少年时期形成的“热爱科学、学习科学、运用科学”的良好习惯,将对人的一生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是保障“科教兴国”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工程,对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中小学科技教育的主要载体是开设科学教育课程,开展课外科普活动。通过向中小学生传授基本的科学知识和技能,培养他们崇尚科学的精神,形成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从而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科技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开展科技教育,向学生传播科学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这项工作必须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取得成效。第二,明确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为根本目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及与提高、课内与课外、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科技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科技知识,激发他们对科技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思想和态度,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状况,为他们今后创造性地参与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奠定基础。2.主要目标。主要目标是促进学校科技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具体目标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能力水平确定。在小学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对科学探究产生兴趣,初步形成科学意识,初步养成勇于探索、追求新知、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动手动脑的能力。在初中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在科技实践中形成合作创新精神,主动获取与生活和周围环境相关的现代科技基础知识,描述一些科学现象,培养学生参与、实践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一定的科技技能。在高中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形成更高的科学理想,培养实事求是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发展学生的特长,促进学生个性的独立和谐发展和身心素质的全面提高。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的教学与管理课堂教学是中小学科技教育的主渠道。通过课堂教学,向中小学生宣传科学思想和精神,传授基本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1.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开设小学科学课程、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和高中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课程。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要安排科技教育专题,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科学课程标准的要求,加强所有科学课程的实验教学,开设所有科学实验课。在搞好科学教育课程教学的同时,充分挖掘其他学科知识体系中的科技教育因素,自然渗透科学思想和知识,培养学生对科技的兴趣。要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制度,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参加生产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利用社科教育资源开展科技教育。2、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学的检查和指导,及时了解学校科学教育的教学情况,并定期对学校科学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中小学教研部门要加强科学教育教学研究,经常到学校检查指导科学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科学技术选修课的学习,确保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4.在中小学推广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是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载体。中小学要结合新课程的实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课外科普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l、加强学校科普教育阵地和设施建设。学校应当设立科普宣传窗口、科技活动室等。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科技成果展室,为学生开展科技活动提供场所,购置必要的科技生产设备和器材。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科技活动室、计算机房等场所应当在课余时间向参加科技活动的学生开放。学校的广播电台、网站要定期开设科普节目,宣传科普知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科技教育氛围。2、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活动。学校应当在开学初制定科普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适合其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的各类科普活动。每年应围绕全国、全省重大科普活动主题(科技周、科普日等),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科普活动。).平时利用班级和团队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科普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青少年科学考察体验活动、科技传播活动、小科普志愿者社区行动等科普活动。3.积极开展“小生产、小发明、小论文”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科技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引导学生开展汽车模型、飞机模型等科技小制作、小发明活动,撰写科技小论文,激发学生学习和运用科学的兴趣。支持和鼓励学生申报发明专利,将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的表现作为综合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4.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中小学生电脑制作大赛”等活动,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有兴趣、有学习能力的高中生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的奥赛,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专长的优秀学生。进一步加强科技竞赛活动管理,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5、重视搞好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各区、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大科技教育投入,加强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实验室、图书馆、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学校开足科学课(含高中技术课)。要建立健全城乡教师帮扶交流制度,开展城乡学校科技教育“结对”活动,促进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发展。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和福建教育电视台“科普栏目”,开展中小学生科技教育。各级科协要每年组织一次“流动科技馆”走进农村学校,努力满足农村中小学生的科学知识需求,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各地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开展“科教兴农”和“科技下乡”活动,让每一个走向社会的中学毕业生掌握一门实用技术。5.积极开展“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创建和福建台中小学科技教育交流活动。为推动中小学科技教育发展,建设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示范性、高水平的青少年科技活动品牌项目和学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建设评估,力争5年内建成15O所省级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应当在科技教育组织体系建设、科技教育设施、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参与科技活动比例、科技教育成果等方面彰显优势和特色,并应当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区域内其他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通过“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的评选,促进我省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全面发展。2、鼓励两岸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教育交流合作,利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科普夏令营等科技活动平台,积极开展闽台小学生科技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闽台小学科技教师互访,开展多渠道、多类型的科技教育研讨会,进一步探索闽台小学科技教育合作模式,努力推动海峡两岸中小学科技教育成果共享。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努力建设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和一支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1,加强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师的培训和配备。鼓励和支持师范院校开设科学教育和通用技术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新型科学教育教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中小学配备科学课程教师。乡镇中心小学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科学教师,以满足全面实施科学新课程的需要。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培训。要把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训作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分级培训的要求,全面提高科学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同时,将中小学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把科学课程和科技技能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3.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科技辅导员由中小学在职教师、在职或退休科技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组成。全省所有中小学要配备1以上专职或兼职科技辅导员,符合标准的普通高中要尽可能配备专职科技辅导员。中小学教师是科技辅导员,其课外科技辅导工作应该得到批准。要在工作、生活、升学、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科技辅导员必要的政策倾斜,努力稳定和不断扩大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4.设区市、县(区)教研部门要在中小学设立专职科学教研人员,加强对中小学科技教育的研究和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培训活动,定期深入学校,加强对学校科技教育实践的指导。七、加强对中小学科技教育的组织领导。各地教育局、科技局、科协要将中小学科技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和科学普及总体规划,保障科技教育经费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资助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建立多渠道科技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中小学科技教育取得实效。1.各区、市、县(区)教育局要落实中小学科技教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一名领导分管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确定一个部门并有专人负责所辖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单位科技教育工作。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应将学校的科技教育列为督导内容和评价学校工作的指标之一。2.中小学校要把科技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科技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科技活动的开展。学校应当建立科技教师和辅导员培训考核制度、学生科技社团活动制度,将青少年科技教育纳入学年(学期)工作目标考核范畴。3.整合校内外科技教育资源,服务中小学科技教育。各级教育、科技行政部门和科协应当加强合作,整合校内外科技教育资源,建立科技教育和科普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科技和科普网络,为中小学科技教育提供资源和服务。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和科协要协调本级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活动中心等面向社会开放的科普基地,以及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实验室,向中小学生提供免费或优惠的通道,供学生参观和参与科学实验。地方科技行政部门和科协要大力支持当地中小学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积极组织科技人员组成科技教育专家组,在中小学开展科普宣传,组织在职或退休科技人员担任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积极鼓励街道、社区建立青少年科普工作室,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应当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天文馆、气象台(站)、文化馆、图书馆、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等校外教育资源,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各地教育、科技、科协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效整合各类科技教育资源,推动中小学积极开展科技教育,从整体上提高我省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八。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宣传表彰1。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开设面向中小学生的科普专题节目,形成科普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加大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认识到科技教育的重要意义,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大对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投入,提高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小学科技教育的良好氛围。2.建立中小学科学教育表彰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科技教育的发展作为评估地区和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科协要将青少年学生科技活动开展和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的考核内容。省教育厅、科技厅、科协组织开展“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突出贡献奖”和“福建省小科学家”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做出成绩的科技辅导员、科技工作者和先进单位,以及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小学生。从2009年开始,每年都会评选并公布一批“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创作和竞赛奖项的学生,应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如实记录,并获得“学习能力”和“A”等级。各设区市可参照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研究制定中考科技特长生招生办法,激发学生热爱科学、学习科学、运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的提高。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