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成都成华区小学儿童入学指南
第一,适用对象
本指令适用于在成华区居住并在“5+2”地区就业的人员,以及随迁子女在成华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人员。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属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简称“5+2”。
二、申请时间
2022年4月20日-5月20日
三、申请条件
积分申请:
①申请人自申请当年5月的65,438+0起,成绩达到65,438+05及以上(含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定职业指数”成绩不低于65,438+00);“居住指导指标”在成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成华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居住”);
②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署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能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④申请人持有与“5+2”地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5+2”地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相关纳税或免税证明)。
未申请积分: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跨本市行政区域居住的从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成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署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能出具与其子女户籍一致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③申请人持有与“5+2”地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5+2”地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相关纳税或免税证明);
④申请人自1,申请当年5月起在成华区连续合法居住满一年(申请人真实姓名属于房屋租赁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且申请人的居住目的应为“居住”);具体来说:
A.自购者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b、出租房屋
提供成华区房管局出具并签署的租赁合同(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c、住在购房者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
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成华区购房且居住在直系亲属房产的,需提供实际居住房产证明和合法直系亲属证明。
d、住在单位宿舍
宿舍权属为单位的,集体宿舍权属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实际居住证明(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或相关证明、能源及物业管理票据等)。)予以发布;
宿舍由单位出租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申请人实际居住证明(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或相关证明、能源和物业管理票据等。)予以发布。
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街道办事处通过网上查询进行确认。
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抽查。
⑤申请当年5月1日至6月12日,申请人已依法连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年,且在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将由成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程序
1.申请提交
学年的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人登陆“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入学申请。
2.在线初审
5月的工作日,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通过平台上传联网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初审过程中,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或对提交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的,按照平台提示办理。
3.审查和学位确认
7月第三周,平台发布申请人子女的学校安排。审核期间,申请人持《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安排的学校审核确认学位。
向学校报到
8月的第四周,根据学校的安排,通过审核的同学将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小贴士:
1.申请非研究生转学,须提交原学校签署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须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家电网学籍编号、现年级等。).
2、已在“5+2”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期不在“5+2”地区办理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学习期满。
3.已享受就学统一政策安排的随迁子女升入初中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并按照2022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4、部分地区公共教育资源短缺,可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5.截至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6岁以下儿童不予办理。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6.在录取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书等材料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7.申请人可通过“成都教育发布”和“成华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咨询电话:
小学电话:84321830(成华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初中电话:84364120(成华区教育局语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