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条件如下: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教学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切实履行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身心健康。所谓身心健康,是人的内心世界与客观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是自我与他人之间良好关系的维持,即不仅是自我稳定和心境平和的获得和保证,也是自我实现和服务他人健康的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经考核合格。

各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有大专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通过1年试用期;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初级教育教学岗位上通过1年试用期。

教师职称评定流程:

1,了解职称评定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职称评定条件。

2.准备各种评定职称的材料,其中纸质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审核时间比较长。另外还有业绩证明。

3.如果材料需要盖章,请提前联系公司。

4.提交材料。

5.等待审查。

6.宣传。

7.取得职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