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地产不能乱买。广州中小学入学指南来了。

春节过后,很多家长开始担心孩子的入学问题。2017年4月5日,各区教育局将公布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细则(含学校招生计划)。有学龄孩子或者打算购买教育地产的家长,快来看看自己心仪的学校是怎么招生的吧。

3月中下旬,广州多所公办小学的检查工作也已经开始。其中,越秀区的多所公立小学都在校门外贴出了补课通知。其中,东风西路小学刘桦校区要求家长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房产证(或购买综合税务发票及购房合同或营房部居住证明)、户口本到所注册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查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与父母同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孩子父亲或母亲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购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务发票及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件);

二、随祖辈居住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1,住所房产证;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件);3.在本市唯一住所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承租人的适龄子女需要提供:1、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相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家庭住址页);3.在本市唯一住所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在此长期居住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持有广州户口并实际居住的拆迁户子女应提供:1、搬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其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件)。错过中考怎么办?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支票并非实际登记。只是学校想提前了解情况,以便预估今年学校新生入学人数,设定班级规模。据了解,目前学校广泛采用的补考形式是让家长带着资料到学校进行补考报名。有的学校还采取上门检查,查看公安户籍信息。万一家长漏查,也不要慌,不会影响5月份网上报名。

如何安排很多学生?

很多家长都很关心孩子什么时候能被认定为lot学生,什么时候能成为协调员。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细则要到4月5日才会公布,不排除每年都会有微调。以下是2016越秀区公办小学学位安排的一些具体方法,仅供参考。

1.完全拥有的家庭:

(1)常住: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房产归适龄儿童父母所有(包括父母* * *和父母子女* * *),由对口小学接收。

(2)新住户:当年5月新生注册前购买现有楼房,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住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报名日后购买且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居住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3)二手房承租人:已购买二手房且同户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城市正式登记时,住宅单元原业主在1-5年级无子女在对口小学就读,由对口小学接收;居住单位原业主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有子女在对口小学1-5年级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小面积房产租户:适龄儿童家长拥有独立房产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且在2065年4月15日(含4月15日)前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2015年4月15日以后购买或转让拥有的独立房产,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为其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子女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不动产不全户(指除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所有的):

适龄儿童父母拥有的不完全产权是其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无住房分配、自购、租住等。),且户一致,被对口小学录取。适龄儿童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有祖先的家庭: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唯一居住的地方(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合租、买房或租房等。)是他们的祖先(直系亲属),和同一家庭生活在一起,被对口小学录取。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家,但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的,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与非直系家庭成员:

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内,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无单位分配住房、购房、租房等。),且户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5.租户:

(1)对于已办理手续,由适龄儿童父母租住在房管局或本单位房屋的承租人子女,且该房屋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住所(户属同一且在广州无其他房产),可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全市正式注册时,本居住单位无子女在对口小学1-5年级入学,对口小学录取;适龄儿童家长在广州有其他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居住单位有子女在对口小学1-5年级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对已办理手续租住本地户籍私房或租住本单位以外房屋的承租人子女,其房屋为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住所,并能提供经街道租赁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6.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为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向实际居住地申请入住。学位排列方式酌情参照上述1-5类别执行。

7.拆迁户:

根据拆迁协议内容,提供住所或领取拆迁补助解决自己住所且实际居住在我区的临时拆迁户子女,可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现住址经核实确认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14。请以目前实际购房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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