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税率的含义

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指征税的规模。税率一般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固定税率是指以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为纳税绝对额的税率形式,适用于从特定金额征收的税种。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规定相同税率的税率。流转税一般是成比例的。比例税率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前者是指一个税种只设置一个比例税率,所有纳税人按照相同的税率纳税;后者是指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比例税率的税种。累进税率又称累进税制,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的税率。被称为经济型的“自动稳定器”。一般适用于所得税和财产税。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此外,由于计税依据、减免税、附加税、重复征税、偷税漏税等原因,纳税人的实际税率并不等于税法规定的名义税率。

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征税比例和金额。税率表示为税额占征税对象的比例。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是税负的深度,是税制建设的中心环节。在征税对象和税基固定的情况下,税率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它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税率的高低和税率形式的运用是国家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的体现,是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的关键。税率的种类一般可分为三种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固定税率。此外,还有一些零税率、负税率、累退税率和在一定条件下使用的差别税率。

中国目前的税率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比例税率: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均按相同比例征税。比例税率的优点是: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负相同,可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有利于公平竞争;计算简单方便,有利于税收征管。但比例税率并不能体现能力大者多征、能力小者少征的原则。比例税率在具体应用中可分为以下几类:

(1)行业比例税率:即根据不同行业规定不同的税率,同一行业采用相同的税率;

(2)产品比例税率:即对不同的产品规定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采用同一税率;

(3)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不同地区征收不同的税率;

(4)范围比例税率:即中央只规定一个范围税率,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选择确定一个比例作为当地适用税率。

2)固定税率:固定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而不是按照征税对象的比例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所以也叫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按照数量征收的税种。固定税率的优点是:按量征收,不从价征收,有利于鼓励纳税人改进产品质量和包装,计算简单。但是,由于税额的规定脱离了物价变动,当物价上涨时,国家财政收入不能与国民收入的增长同步增长,当物价下降时,就会限制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在具体应用中,它分为以下几类:

(1)地区差别税额:即为了照顾不同地区自然资源、生产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差异,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税额;

(2)范围税:即中央政府只规定一个征税范围,各地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中央政府规定的范围内确定一个执行数额;

(3)分类分级税额:将纳税人划分为若干类别和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额。等级高的税额高,等级低的税额低,具有累进税的性质。

3)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指根据征税对象的金额划分若干级,由低到高对每一级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金额越大,税率越高,金额越小,税率越低。由于计算方法和依据不同,累进税率分为以下几类:

(1)全额累进税率:即按照相应档次的税率计算应税对象的税额。当应税对象提高到一个等级时,应税对象的数额按较高的税率征税;

(2)全率累进税率:与全率累进税率原理相同,但累进税率的依据不同。全额累进税率以应税对象的金额为基础,全额累进税率以应税对象的一定比例为基础,如销售利润率、资本利润率等。

(3)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应税对象按金额分为若干档次,从低到高对每一档次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一档次按该档次的税率征税;

(4)超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原理相同,只是累进税率不是以征税对象的金额为基础,而是以征税对象的一定比例为基础。

在上述不同税率中,全额累进税率和全额累进税率的优点是计算简单,但在两个档次的临界点上税负不合理。超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但累进程度适中,税负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