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全面建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使学生、教师和家长全面理解和掌握《郎溪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基本要点,明确下一步学校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紧张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1、陵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下称评价小组)
组长:黄明福
副组长:张、于觉民
2、万玲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蔡刚
成员:钱军、李伟、13现任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万玲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督导小组
组长:邹
成员:张正平和周有志。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4、工作职责:
(1)陵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
(2)评价工作组主要负责: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评审规章制度;组织班主任和教师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检查各班综合素质评价,监督评价程序;对我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
(3)督导工作组主要负责: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进行督导,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质疑和质询、监督和投诉,制定具体的投诉办法和处理办法,及时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第二,加强宣传和操作规则
1.通过学校网站和宣传栏向全校和社会宣传《宣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宣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说明》、《宣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万玲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指导办公室组织教师学习上述文件;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上述文件,让全体师生和社会公众关注这项工作,明确这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2.班主任组织学生和班级评价小组使用系统软件完成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活动。学生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评价内容和参考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总结、分析和评价,填写《宣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中的学生自我评价。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和学生表现,对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导处收集分析数据,形成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统考换算、总分等综合素质评价得分,分配到各班。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组织在《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填写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统考换算、总分、等级、可录信息(附实证材料原件)和学业考试成绩。完成家长、学生、班主任签名,确认后提交到教导处,形成学生成长记录袋。
岭洼中学
200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