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法律分析:

(1)减少工作量。根据教育部作业管理要求,各地学校要准确把握作业教育功能,全面减少作业总量,提高作业整体效率。小学一二年级没有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完成书面作业的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平均不超过90分钟。学校和年级要加强整体调控,平衡各学科作业数量,防止部分学科作业时间比例过高的问题。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科学合理地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给学生留出足够的放松时间。要努力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精心选择作业内容,准确设计难度,创新作业类型和方法,避免机械式、无效式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师要分批批改学生的书面作业,并及时反馈;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随意要求家长辅导作业。中小学教辅材料严格按照“一科一辅”的要求订购和使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中小学校或者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校和老师要引导家长不要随意给学生添加辅材。学校要为学生布置收纳抽屉(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存放校内参考书、课外读物和已完成的作业,减轻学生书包重量。

(2)保证睡眠时间。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校历和学生作息时间。小学早上八点二十分开始上课,中学八点开始上课。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部分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排。个别学校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开课的,须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即小学生每天应睡10小时,初中生应睡9小时,高中生应睡8小时。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作息时间管理,保证学生高质量和充足睡眠。坚决防止学生过度劳累,挤占睡眠时间。个别学生如果到了就寝时间还没写完作业,先按时上床睡觉,作业可能暂时没写完;教师要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指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果有必要,他们可以调整作业的内容和数量,不应该惩罚学生。加强学生睡眠监测,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

(3)加强手机管理。原则上不允许中小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和教室。如果学生的手机确实需要带入校园,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入校后,手机会交给学校保管。学校要设置公用电话,设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有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学校要完善日常手机管理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教育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手机等电子产品,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如发现学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或教室,应通过家校合作、心理疏导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不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使用手机完成作业。

(4)规范读物管理。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情况,负责对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督检查。中小学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选择和审核,严格介绍校园读物的推荐程序和要求,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推荐目录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禁止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要按规定对校园书店和捐赠的课外读物实施管理,确保符合相关标准。中小学要大力倡导学生热爱阅读、读好书、善于阅读,建立促进学生主动阅读的机制,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为学生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充分发挥课外读物启迪智慧、滋润心灵、教育人的功能。

(5)加强体质健康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继续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和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校园大众体育,培育学校特色体育,努力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内外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中小学校每天应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型课间体育活动和10分钟的眼保健操。每节课都要安排学生走出教室或远眺,每个学生要掌握65,438+0-2的运动技能。严格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行动计划》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机制。深化体教融合,完善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春秋季体育与健康素质监测,积极稳妥推进体育中考改革。

(6)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全省将组织修订中小学教学常规和教学指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教学管理规定,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完善集体备课、上课考勤和评价等制度,加强随机抽查,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中小学要开足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建设,重视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活动,全面推行各板块“零起点”教学,做到尽可能多教,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或调整进度。严格按规定控制考试次数,减轻考试压力,不违规或以质量监控为名组织统一考试。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鼓励学校在小学第一学期不进行统一纸笔考试,积极探索其他灵活的评价方式,促进幼儿与儿童之间的联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对各类学校试卷进行抽查,对随意赶进度、提高难度的,要督促整改并通报。

(7)改善课后服务。加快推进惠民自愿参与、形式多样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各市县(区)要充分总结前期课后服务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政策体系,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实现“扩大范围,提高质量”。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应当与当地通勤时间相衔接。课后服务不允许教新课,防止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授课或集体补课。到2021年秋季,力争市区(区、市、县)80%左右的中小学提供课后服务;到2022年,城市学校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和农村学校也应根据家长的需求,积极推动课后服务。

(8)规范校外培训。全面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教学管理、收费管理、违规处理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校外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必须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能力的规律,学科课程的培训内容不得超过相应的国家学科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线下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 00。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超过60课时的一次性费用,不得违规培训学龄前儿童。

(9)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功观,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引导家长合理设定对孩子的期望,鼓励孩子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社会资源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指导和支持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会,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举办1次家长开放日,向家长发函,帮助家长获得优质教育体验,提高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校减负向校内外合作转变。

(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导意见》,以评价改革为抓手推进中小学减负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方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完善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完善综合评价,注重特色评价。克服“唯成绩、唯升学”的不良倾向,以评促建,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多样性,促进学校特色和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教育发展水平的进步和合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质量均衡。

法律依据: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措施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表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了各学段运行的具体要求,确保小学化水平。

节作业不出校门,课堂作业在校内完成,初中作业不出格,高中作业不出格。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引导孩子完成和管理自己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