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体系
法律分析:一是全部封闭管理,不能随意走动。第二,都要保护好,不要有人聚集。三、一切如实报告,不得说谎。四、明确所有责任,不得擅自出租。(租房或向省外人士借款)。5.各项措施到位,决不能敷衍了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的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和责任区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