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乔司镇高地雷雨学校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一、招生原则
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村(社区)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其临时居住地就近村(社区)入学。
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居住地、户口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街道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及家庭住房一致(父母有房产,以父母房产证为准确定),优先录取。未能入学的学生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近入学。
开展“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招生机制,注重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1)年龄对象
1.幼儿园新生满3周岁,即2010 9月1至2011 8月31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小学一年级学生年龄为6周岁,即2007年9月1至2008年8月31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3.初中一年级学生是2014的小学毕业生。
(2)申请人
第一批:具有运河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非运河街道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已在运河街道范围内购房且实际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以房产证为准);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在该学区就读,学籍一直在该学区(适合初中);
第三批:符合运河农民工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考虑工作时间较长的父母(以购买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三、招生时间
(1)6月14日,大一新生在本学区注册并核对户籍。
(2)6月18日,第一批新生名单公示。
(3)6月14日,第二批新生预注册。
(4)6月21日,第三批招生预登记。
四、招生办法
(一)经批准的班级,按计划招生。
学校(园区)根据各学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
(二)就近入学,按学区招生
中小学、幼儿园制定的《招生工作方案》,经审核后,按照划定的学区实行“阳光招生”,相对就近入学。
(三)分批报名,按条件招生。
1.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批准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居住地等情况,按以下顺序分批录取:
第一批:具有运河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非运河街道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已在运河街道购房且实际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以房产证为准)。当招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根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和实际居住年限,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录取。
第三批:符合运河农民工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考虑工作时间较长的父母(以购买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特长生招生
(一)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需经街道办事处批准;
(2)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也可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详见浙江省盲校、杭州市聋哑学校、余杭区汀洲学校相关招生办法)。联系电话:86223601。
不及物动词相关注册工作
(一)第一批户籍在运河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登记。
(2)具有余杭区户籍的第二批非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该学区购房满一年以上并实际居住的,可向其实际居住的学区提出申请,经中心学校组织审核后,如学校有空位,安排入学。
(三)符合余杭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可向有缺额的学校申请入学。由中心校和招生缺额学校组织人员开展报名工作,统一报名时间,统一材料审核。
当第二、第三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周围有空位的学校入学,同时通知家长安排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七、招生要求
(一)成立招生组织
各校(园)要成立相应的招生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正地做好招生工作。
(二)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各校(园)在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加强统筹安排,充分挖掘潜力,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学。
(三)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公示制度
1.各校(园)要坚持招生公开透明。相关政策措施必须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公告内容应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需携带的材料等。招生结束后,学校(园)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新生招生名单。
2.加强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学校(园区)要加强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协调,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4)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
1.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各校(园)要及时将注册入学信息规范录入学籍管理系统。登记结束后,应将汇总材料及时上报中心学校和街道教育卫生部门。
2.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款。不得将与录取相关的考试、测试、面试作为或变相作为录取的条件和依据。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审核各批次学生的报名条件,杜绝各种违规招生行为。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运河街道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戴群超
副组长:尹、韩
成员:沈志明、黄如华、吴国平、
孔、于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九。其他事项
以下对象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中心校申请入学,由中心校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1.持《余杭区人才居住证》、《杭州市杰出专家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在余杭就读的归国留学生子女、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人士子女、引进到余杭的企业家子女和人才子女;
2.工作地点是余杭区回归,浙商子女引进;
3.父母在国内境外机构工作或被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都在野外地质调查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没人管。余杭区学生需要余杭区亲戚照顾;
4.驻余杭区军人子女;驻扎在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军人子女,是其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适龄子女,如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的军人子女。
5.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我校教师子女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子女。
X.招生服务
街道中心学校设立违规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接受招生政策咨询,受理和查处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联系电话:区教育局-86233265,街道中心校-86211591,联系电话:区教育局-86224451,街道办(教育卫生科)-8621386544。
附:1。运河街2014秋季招生公告
2.2014运河街入场条件
3.2014秋季招生计划
附件1:
运河街2014秋季招生公告
一、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5月04日31户籍在运河街道的小学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
(二)招生范围
运河街的村庄和社区以及6个托管社区。
(三)注册办法
1.符合第一批、第二批报名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于6月14日到运河中学办理报名手续;
2.6月21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预注册审核,在运河中学注册。
第二,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1日之前户籍在运河街道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14。
(二)招生范围
阁趾村、社区、托管社区3个;博禄村和社区;五个杭州村,社区,三个托管社区。
(三)注册办法
符合第一批、第二批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于6月14日在辖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6月21日,符合第三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运河中学体操楼进行预报名和审核。
第三,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0 9月1—2011 8月31、2014 5月31之前在运河街道的户籍关系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范围
运河第一幼儿园:庭芝村、兴旺村、庭芝社区、南闸口社区、褚家坝社区、张家赫社区;
运河第一幼儿园智慧分园:智慧村;
运河第一幼儿园谭力分园:谭力社区、南横岗社区;
运河第一幼儿园费庄分园:费庄村;
运河第二幼儿园(博禄):1-4博禄村、齐家桥村、新屿村、东新村、螺蛳桥村、博禄社区、双桥村(原厂子村一部分)、圣堂河社区、长虹社区;
运河二幼五航分园:五航村、五航社区、南航村、唐宫村、航新村、道墩坝社区、长虹社区5组-11、双桥村(原双条坝村一部分)。
(三)招生方式
6月5日前1.6,提取新生户籍名单;
2.6月14日,符合第一、二批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辖区中心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3.6月21日,符合第三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运河中学体育艺术楼进行预报名和审核。
备注:所有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和预报名。
四、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招生
(1)报名对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报名时间:6月21;
(3)报名地点:运河中学体育艺术楼。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人
因在运河街买房而户口迁入运河街的学生(转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6月14日到运河街中心校集中报名,中心校统一考试。
六、招生咨询电话
中心学校:86211591运河中学:86380267
亭智小学:86213063博禄小学:86281201五航小学:86216456运河益友:86212222。
运河二幼:86281091
袁林学校:86286115雷宇学校(运河校区):86210796。
王兴幼儿园:86187060五羊幼儿园:86159161。
附件2:
运河街2014录取条件
一、招生条件
第一批招生对象:具有运河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招生对象: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非运河街道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已在运河街道范围内购房,且实际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以房产证为准);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在该学区就读,学籍一直在该学区(适合初中);
第三批招生对象:符合运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考虑工作时间较长的父母(以购买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符合第三批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运河街道学校(园)进行预注册:
(一)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运河教学区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运河街道教学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余杭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⑤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合法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