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最常用的教学原理是直观吗?
(一)直觉原则
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让学生直接感知学习对象。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的文字、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
如前所述,教学活动的一个特点是它是一种间接的理解,学生侧重于学习前人的经验,即书本知识。这些书本知识的真实性毋庸置疑,但它们与学生的生活和自己的亲身经历有相当大的差距,有些甚至完全陌生。但是,人的认识总是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完全没有感性认识和具体形象的基础和支撑,是不可能真正掌握纯理论知识的。由于书本知识与学生的客观距离,学生在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直觉原理的意义就在于克服这些艰难险阻,通过给学生提供直接经验或利用已有的经验,帮助他们掌握原来不熟悉的理论知识。
一般来说,直观的具体手段有三种。
1.物理直觉。物理直觉是通过实物来进行的,实物直接呈现给学生。在学习儿童生活中不熟悉的内容时,物理直觉能最真实、最有效、最充分地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感性经验。
2.模型很直观。视景仿真是通过各种手段对实物的模拟,包括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音频、视频、电影、电视等。物理直觉虽然具有真实、有效的特点,但往往因为实际条件的限制而无法使用;直观模拟可以有效弥补直观对象的不足,尤其是现代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使得直观模拟的范围更加广泛,从宇宙天体到分子结构,都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达到直观的效果。
3.语言很直观。语言直观是指教师借助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用自己的语言形象地进行描述,唤起学生的感性认识,达到直观的效果。与前两种直觉相比,语感直觉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时间、空间和物质条件的限制,是最方便、最经济的。语感的应用效果主要取决于教师自身的素质和素养。
在教学中贯彻直观教学原则,对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适当选择直观手段。不同的学科,不同的教学任务,不同的学生年龄特征,需要不同的直观手段。
2.直觉是手段,不是目的。一般来说,当教学内容对学生不熟悉,学生在理解和掌握中遇到困难或障碍时,教师需要运用直觉。直观只能导致教学效率的降低。
3.在直觉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直觉给学生感性经验,教学的根本任务是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因此,教师在运用直觉时要注意引导,如通过提问和讲解,鼓励学生仔细深入地观察,启发学生分清主次,引导学生思考现象和本质、因果等。
(二)激励原则
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自觉的学习热情,让学生主动学习,从而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这一原则的提出是为了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统一起来。
“知识带领导”是教学活动的特征之一。没有老师的主导作用,小学生是不可能靠自己达到社会的要求的。教师主要对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结果的质量负责。但是,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让学生主动学习。没有这一点,学生就不可能真正掌握科学知识,发展智力,成熟和提高态度和感情。
在教学活动中贯彻启发性原则,对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教师的启发应能唤起学生紧张而生动的智力活动,使学生深刻理解和掌握知识,获得各种经验,锻炼发展。所以启发要选择那些难度较大,需要学生进行复杂的思维活动,但通过自觉积极的思考可以得到基本正确结果的问题。简单的事实和记忆的知识即使能顺利地“激发”出结果,价值也是有限的。
2.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的启发只有符合学生实际才能避免盲目性。只有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真正研究和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师的启发才能有针对性和有效性。3.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在权威的师生关系中,老师是凌驾于学生之上的真理代言人和学术权威,学生很难真正自由、充分地提问和思考。只有让学生真正感受到老师在人格上把自己看得完全平等,才能真正调动学生的学习意识。
(3)系统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
它意味着教学活动应该连续地、连贯地、系统地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教学活动秩序、学科课程体系、科学理论体系和学生发展规律之间的复杂关系而提出的。
以上几个方面对教学活动都有影响。总的来说,学科课程体系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是最重要的,教学活动的顺序必须建立在这两个方面的基础上,并按照这两个方面的要求连续连贯地进行。同时,教师也要了解作为课程基础的科学理论本身的发展变化,从而更加自觉地安排和处理教学,使教学活动的顺序更加科学合理。
要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教师有以下要求。
1.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顺序教学。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各门课程内在逻辑体系的反映,是以小学生发展的一般规律为依据的。各种教材都是在此基础上编写的,教学活动基本上是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顺序进行的。教师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充分理解和掌握课程的逻辑和对学生的要求,这是教学体系的根本保证。2.教学必须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虽然考虑了学生的认知发展,但主要是根据内容来安排和制定的。因此,教师应该认真研究学生,根据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认知需求和特点,处理好近与远、浅与深、简单与复杂的问题。
3.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系统性原则不要求教师硬性、刻板地执行大纲。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根据一般的、普遍的规律制定的。在实际教学中,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情况差异很大。在基本遵守大纲顺序的前提下,教师要善于调整语速,从所面对的现实中增删内容。
(四)合并原则
它意味着在教学中要不断地安排和进行专门的复习,使学生牢固地掌握和保存所学的知识。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教学中获取新知识与保留旧知识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
教学活动是不间断的、连续的。学生要不断学习和记忆新知识,而人的记忆和遗忘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他们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必然会忘记旧知识。因此,在教学中要进行不断的巩固工作,通过练习和复习,帮助学生牢固掌握所学知识。巩固的意义不仅在于强化旧知识,还在于学习新知识,因为知识是有内在联系的,旧知识是新知识的基础。人类很早就注意到了巩固对于学习的价值,孔子说“古为今用”、“温故而知新”。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在理解的基础上巩固。理解所学是巩固的前提,没有学过的东西是不可能真正巩固的。教师首先要保证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和学习,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2.确保合并的科学性。心理学研究揭示了一些关于记忆和遗忘的规律,根据这些规律组织巩固可以提高巩固的效率。教师要熟悉并善于运用这些规律。
3.具体的合并方式要多样化。除了常见的书面作业,教师还要善于运用各种方式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如调查、制作、实践等。,可以使学生有效地达到学以致用的巩固目标,促进学生多方面的发展。
4.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国内多项调查显示,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睡眠不足的现象相当普遍。原因之一是他们有太多的作业。小学生的身心发展对他们的人生,对整个国家,对社会都非常重要。教师要本着对孩子和社会负责的精神,合理安排巩固工作,把学生的作业量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国家对小学生的作业时间和睡眠时间有正式的规定)。
(5)能力原则(可接受性原则)
指教学活动应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这一原则的提出是为了防止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的实际水平。教学活动要注重效率。同时,学生学得越多,教学效率就越高。但是,教学效率的获得必须建立在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没有这个基础,不仅教学效率本身不可靠,小学生的发展也会有负面的结果。教学的难度超过了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学生无法真正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知识,各种心理功能无法得到正确的运用和提高。教学难度低于学生的实际接受程度,学生因缺乏必要的重视和紧张而难以对所学内容留下深刻印象,无法开展有价值的学习活动,使各方面发展失去机会。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教师有以下基本要求。
1.注意孩子的年龄特点。教师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心理学素养,及时掌握心理学的新进展。20世纪以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对于教师正确理解和贯彻能力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2.了解学生发展的具体特点。年龄特征和发展阶段主要揭示个体发展的普遍规律,体现在小学生发展的各个方面,且极其多样。教师要具体研究学生的发展特点:比如在学习一些新知识时,他们原有的知识准备是怎样的?他们的思维或者记忆水平能完成这个学习任务吗?可能会出现什么困难?你能达到什么样的理解和掌握水平?等一下。在这样的研究基础上,才有可能真正做到“量力而行”。
3.适当把握教学难点。什么样的学位和水平最符合能力的要求,很难有一个稳定确切的具体标准。需要教师自己根据心理学揭示的一般规律和对学生的具体研究来把握。这是教师劳动创造性的体现,也是教师需要不断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六)思想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
它意味着教学应该在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这一原则的提出是为了把科学知识的教学与思想道德教育统一起来。小学开设的课程是根据教育的根本目标安排的。一般来说,它们在科学和真理上是有保证的。这些课程的学习对于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必然是积极的、正面的。但对于小学生来说,完全依靠科学真理的思想道德教育价值,是不足以直接自动发挥作用的。需要教育者的引导和挖掘,才能充分陶冶受教育者,尤其是对于理性和逻辑思维能力还处于非常不成熟阶段的小学生。此外,教育者自身的政治信仰和道德修养也会一直投射到教学活动中。如果教育者在这方面与课程所体现的方向不同,就可能扭曲其在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价值,因此需要通过这一原则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要在教学活动中贯彻这一原则,教师有以下要求。
1.坚持正确的方向。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辨别能力是有限的,教师要积极、及时、适当地引导,帮助他们形成和提高对是非善恶美丑的认识。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教师作为社会公民,享有思想信仰自由,但在教学中,教师必须体现国家意志,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目标进行教学,坚持和维护社会的基本政治观点和价值观,不能随意以个人观念影响学生。这是由教师的职业道德决定的,尤其是在小学阶段。
3.实事求是。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防止形而上学,不能走过场,拖后腿。“穿靴子戴帽子”的意识形态本身就违背了这个原则,其效果从长远来看更是适得其反。
4.注意教学的艺术。要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教学任务的具体特点,把思想性和科学性结合起来,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很多优秀的老师在这方面创造了宝贵的经验,老师要善于借鉴。
(7)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它意味着教学活动应该将理论知识与生活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出这个原则是为了解决和防止理论脱离实际,书本脱离实际的问题。
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知识,在相对封闭的学校和教室里,通过老师讲课和书本来学习。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学生所获得的理论知识与其来源和归宿的脱节:不明白概念和原理是如何产生的,也无法用它们来解释和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教师必须在教学中提供和创造机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使学生从事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实现思想、态度和信念形成的价值。
当前,要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强调教学要联系学生实际。中国的改革开放大大加快了社会的发展,这20年社会生活的变化比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更深刻、更广泛。所以,现在的小学生是在与父母和老师完全不同的环境中长大的,他们在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都有许多新的特点。教师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简单地把自己的经验套用到学生的教学上。老师要明白哪些知识在过去是生活常识,但对现在的小学生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哪些知识在过去是非常专业的,但对现在的小学生来说是非常熟悉的。相应地,在教学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例子,设计什么样的实践环节,都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成长发展情况,认真思考,做出安排。
要在教学活动中贯彻这一原则,教师有以下要求。
1.重视理论知识的教学。实践是相对于理论的。没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会沦为儿童自然生活的层面,学校教育的优势和意义也就丧失了。
2.注重在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发展学生的能力。与课堂学习相比,实践过程提供了更丰富、更多样的能力要求。教师要敢于放手,鼓励学生去尝试和探索,用所学去解决问题,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来补充书本知识的不足,从而锻炼和发展各种能力。
3.联系实际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学生应该尽可能广泛地接触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次,要尽可能地结合本地区的特点;第三,要关注小学生发展的实际。
4.帮助学生总结收获。小学生的行为自觉和反思水平还比较欠缺,不善于在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分析总结收获,容易流于形式。教师要给予指导,提供机会,提出要求,让学生及时交流经验,表达感受。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总结收获注重学生的真实感受,不能人为抬高小学生的思想和认识。
(八)因材施教的原则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该照顾学生的个体差异。这一原则的提出是为了处理集体教学和个别教学、统一要求和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的问题。
由于遗传素质、家庭环境和个人成长经历的差异,同一个班级的小学生具有相同的年龄特征,但在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和方法、兴趣爱好、气质性格、禀赋和潜力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教师是由性格完全不同的学生组成的集体教学,所以因材施教要满足每个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因材施教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孔子的教学实践在这方面为后人提供了典范,值得借鉴。比如他说“想退就进;因为也是人,所以退休了。”冉求总是退缩,所以我想鼓励他挺身而出;钟繇,他大胆而好斗,所以我想击败他。朱总结孔子的教学经验说:“孔子因材施教。”
我国的小学教育一般都是大班额,学生人数多,很难落实因材施教的原则。然而,教师应该尽可能地将这一原则付诸实践。
要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教师有以下要求。
1.充分理解学生。在年龄特征相同的基础上,孩子是不同的。要因材施教,就要充分了解每一个学生。除了学习成绩,学生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人生经历等各方面。是教师因材施教需要了解的。
2.尊重学生的差异。学生之间的差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合理的。因材施教的含义不仅包括承认差异,还包括尊重差异。小学的课程和教学都是建立在所有正常孩子都能达到的水平上的。在达标的基础上,教师要允许学生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存在差异,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帮助其获得最适合的个性发展,而不是笼统地增加难度和深度。好的教育的结果是培养出一大批个性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成千上万人的“标准件”。
正如杜威所说,“如果我们从个体中放弃社会因素,我们将只剩下一个抽象的东西;如果我们从社会方面放弃个人因素,我们只会有一个僵化的,没有生命的集体。"
3.对每个学生来说。初等教育是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必须让儿童接受。完成初等教育是中国每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理念是,每个孩子都有权接受适合自己的教育。所以现代教育强调不应该要求孩子适应教育,而应该让教育适应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