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学课程设计的原则
1992,原国家教委正式印发《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和初中课程方案(试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七个小学教学计划,使我国小学课程改革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一)我国小学课程设计的原则
1.科学性和思想性高度统一的小学课程设计和教材编写,要在建立完整的文化知识传授体系的基础上,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教育学生;要把科学性和思想性高度统一的原则用通俗易懂的形式体现给小学生。无论是整体课程还是一门学科,都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各门课程的特点,由浅入深地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对学生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的教育。
2.最终目的是实现教育目标和学校培养目标。
初等教育是基础教育,是普及教育,在培养目标上要牢牢抓住“提高国民素质”这一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的背景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世界范围内经济、科技竞争激烈的客观形势”。这就要求在课程结构上体现时代精神。一方面,要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教育的精神设置学科。过去一个时期过于强调智育,智育伤身、智育伤德、忽视美育等现象只能是“欲速则不达”;另一方面,要把知识、能力、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结合起来,注重孩子学会学习和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的能力。
3.应该适合小学生的身心发展。
小学课程既要突出社会发展的要求、儿童自身身心发展的要求和儿童现有的身心发展水平,又要符合教师水平、学校设备完善、儿童家庭文化背景等客观条件。社会发展要求课程尽可能的宽,尽可能的深,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没有限制。而儿童成长成熟的条件不足,实施课程的客观条件较差,所以社会要求和对儿童身心发展的要求迫切而高。只能是理想的。因此,课程设计要正确估计孩子的智力和能力,既不高估也不低估。我们认为,一个好的小学课程,应该是学生的能力和智力可以接受的,但必须下功夫,同时能促进孩子智力、能力、体力的发展和道德的提高。
这个原则要求课程设置要适合小学生的特点。课程对儿童身心特点的适应,在于要符合儿童身心特点的要求,如感知、记忆、思维的特点,骨、心、肝的特点。还体现在适应孩子发展的整体要求,比如孩子对知识、游戏、身体成长的需求。
以上三条原则最重要。此外,还有儿童、小学、初中课程衔接原则,因地制宜原则。
(二)实现教育目标的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根据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小学和初中对儿童实行全面的基础教育,使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级人才奠定基础。1992修订后的《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和初中课程计划(试行)》规定,小学阶段要达到的目标是:
一是初步具备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了关心他人、爱护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奋、勇敢、正直、合群、活泼等良好的道德和人格品质,养成了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了自我管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是具备阅读、写作、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了解一些生活、自然、社会常识,初步具备观察、思考、动手操作和自学的基本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三,初步养成锻炼身体、讲究卫生的习惯,拥有健康的身体。兴趣广泛,审美趣味健康。
第四,初步学会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
课程计划规定了各学科的基本要求,各种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等。,还设置了“地方安排课程”,要求:为适应城乡经济文化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不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教学科目,调整时间。
关于考核的规定,课程方案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期、学年、毕业的期末考试和考核是对学生合格水平的考核。考核要全面,要通过学科和活动的相关知识和能力的考核。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发展。小学毕业考试,语文和数学作为考试科目。其他都是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考试合格,思想品德考试合格,达到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准予毕业。在县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小学毕业考试一般由学校提出,在农村也可以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组织。初中教育基本普及的地区,不会再有其他小学入学考试。
课程计划,对于农村复式教学点(班)、简易小学和非全日制小学,如果按照本课程计划仍难以全面开设所有科目,可以适当减少科目类别或只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常识,或根据课程计划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对这些学校和教学点(班)进行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