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有华侨亲属证的子女参加高考加分吗?
2015 65438+10月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下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获得最高分,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1)省级优秀生可加5分。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事迹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的,可加5分。
(3)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科学、化学、生物、信息科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可加5分,获得二、三等奖者可加4分;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一等奖者可加5分,二等奖可加4分;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可加5分。
(4)参加过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含残奥会、亚残运会)并在全国体育比赛(含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中获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8名、个人项目前8名的,可加5分(所有项目均可免试加分,但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限篮、排球、足)获得前8名。全省统考合格者可加5分。
(5)参加过省级体育竞赛(须符合我厅规定)并获得个人项目(限定田径、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前6名运动员或团体项目(限定篮球、排球、足球)前6名主力队员并通过全省统考的,可加4分。本加分项仅适用于在湖南省所属高校的投资。
报考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不能享受上述(4)、(5)项优惠加分。
(6)2015 65438+10月1前,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可免试推荐至我省有对口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相应本科专业,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可免试推荐至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院校。申请院校组织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015、65438+10月、1前,本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考生在校期间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可加5分;在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者可加4分,获得三等奖者可加3分。此项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所属高校使用档案。
39.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可加20分。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次增加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增加分数最大的一次分数,且不得超过20分)。
(1)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考生可得20分。
(2)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加5分;人口过半的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得10分;其他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此项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所属高校使用档案。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省籍考生可得10分。
(4)烈士子女可得20分。
41.同时符合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相关条件的考生,只能取最高分作为该考生的加分项。高考优惠分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市学校三级公示后才能批准。未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和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和使用。
42特殊情况(根据学生情况确定)。
(1)高校定向就业(不含西藏定向就业,下同)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的定向就业意愿,在学校的档案调剂分数线中从高分到低分加档。不能在学校的调档分数线内完成的,可以在学校的调档分数线以下、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20分以内,由高校择优录取。未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就地转入非定向计划。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2)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和湖南高校(含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钟内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档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本科提前批无征集志愿的,降档以考生首次填报的志愿为准)。其中,普通高中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调时,文化最高降分14分,专业最高降分6分;职业高中艺术文化和专业最高分10。
(3)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职院校特色专业,按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记录不满意的数额时,可适当降低分数补充投档,降低幅度最高不超过30分(分数降低以考生征集意愿为准)。特殊专业的招生计划必须单独列出,招生过程中不得追加计划。被特殊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转其他专业。
43.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外省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本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以招收一些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高校民族班面向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报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须通过少数民族资格审查。西藏定向就业计划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
高校民族预科班招生,可由高校在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以内,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校民族班和西藏定向就业计划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以内,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在职优秀青年、军队退出现役考生、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国家、西藏自治区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海岛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海岛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飞行或者停飞不满1年或者达到最高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在海军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应当优先考虑。 军人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优先录取军队院校和国防生。
45.高校不得拒绝录取符合高考条件、有身体条件完成所报专业学业且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