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海东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地方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严格环境执法,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环境安全;继续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实施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完成了污染源的调查和更新;注重生态保护,开展绿色创建,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经过全体环保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全县环境质量呈现良好态势。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现场执法。
1.狠抓污染减排,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监管。为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巩固达标成果,防止排放物跑冒滴漏,年初制定了《县环境监督站2011年全县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实行领导、主管承包工厂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将每月一次的检查改为每周一次的昼夜监督检查,并增加了节假日和夜间的检查频次。在下川口工业园区成立了监察室,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半年来,* * *共检查重点污染企业110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9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1份,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书。
正面告知28次,收缴罚款26000元,书写现场检查笔录106份。国控、省控、地控、县控重点企业污染物达标率达到90%以上,铁合金、水泥企业污染物排放合并率达到100%。同时,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登记,建立了重点污染源除尘设施台账,其中水泥行业23家,铁合金行业7家,确保了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今年有望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2.建设项目和“三同时”得到加强。做好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狠抓“三同时”落实,是做好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今年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局将此项工作列为检查重点。上半年深入下川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16次。对民和永丰福利铁合金厂、民和田丽铝业有限公司、青海互助金源水泥有限公司民和水泥分公司、青海汇能冶炼有限公司、青海宏盛特种硅业有限公司、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等6家在建企业65438万吨/年新型铝合金基交通运输粘结剂,按照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建模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及时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监督通知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3.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根据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区域,我局每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防止水污染的工程,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对县城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要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规范,使县城能够
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得到有效集中处理。
4.加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安全管理。根据海东市环保局召开的危险废物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对巴州机砖厂、祁连山水泥厂等8家建材企业使用的原料进行了检查,并做了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拍照取证。开展了县医院、中医院等10医疗单位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检查。用一般固体废物在民和乐华冶炼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填写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染防治检查表》。截至目前,未发生固体废物、生态破坏和辐射安全事故。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上半年,* * *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件,其中地市级1件,县级19件。在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责任制,努力提高项目审批质量,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此外,我局严格执行环保预审制度,对新建项目的环境进行充分论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批准。
(3)加强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今年上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被列入今年的工作重点。积极组织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经过多方努力,马场垣乡团结、金星村和官厅镇关洞、关中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获批,专项资金400万元,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了招投标。目前已开工建设。同时,今年组织人员完成了川口镇红卫村等6个村和霸州镇上马家村等5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上报审批。
(四)开展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
我局严格按照“合法、全面、及时、足额”八字排污费征收原则,对全县9家重点排污企业和12家一般排污企业按时间、程序申报排污,按标准测算核定,及时征收排污费,征收噪声、粉尘排污费。截至6月30日,* * *已收缴排污费42万元,完成任务的60%,排污费收缴面积和收缴率分别达到95%和60%。
(5)认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
1,开展了辖区内一般污染源监测,完成了县恒发机砖厂等8家机砖厂以及县周成晓废塑料加工店、黄水桥废塑料收购加工厂的监测任务。组织供热锅炉年度监测,监测供热锅炉3台,监测锅炉3台,其中2台达标,1台不达标。监测报告及时提交并存档,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配合海东市环境监测站完成国家和省重点污染源监测任务,6月底前完成国控企业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两次。
监测任务:省控企业凌海冶炼公司、汇能冶炼公司各完成1监测任务。同时对枯水期湟水河水质进行采样送检。海东环境监测站负责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3.开展了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完成了东源御景地产、海虹地产、幸平丽园、明珠商业步行街、中医院住院楼的监测任务。同时完成了民和亿通太阳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恒利达碳化硅厂厂界噪声监测,并提交了监测报告。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可靠的依据。环境监测。
4、配合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的采样。配合县污水处理厂完成1-5月份污水水质的监测任务,并帮助完成建档和核算工作。
(六)重视污染纠纷和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对海东市环保局转来的下川口工业园粉尘污染、金钟峪鼓煤厂煤灰污染投诉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通报调查结果。对蔡东农机加工厂、银龙采砂厂、财政局楼下的噪声污染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至6月30日,已排查污染纠纷5起,排查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100%。
(七)认真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世界环境日“6.5”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 *建设生态文明,* *畅享绿色未来”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在县文化广场举行。全县17企业职工、川口小学生、离退休干部、群众近千人观看了演出,受到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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