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公办小学如何招生

泉州中心城区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具有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安排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一年级入学学生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1前)。具体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由各区教育局自行规定,市属小学由市教育局规定。

(二)非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16号)要求,为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要统筹安排本辖区内公办小学按照生源和学籍状况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并公布相关小学名单。

各区小学要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招收随迁子女,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报考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应报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1.外来务工人员有“居住证、务工许可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两证”)的,其适龄子女在鲤城区、丰泽区或洛江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在其父母居住地和工作地报名。申请入学条件为: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须在居住地有“两证”,且工作1年以上(即1,2019年9月前出具的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且仍在本辖区居住、工作或经商。

根据2019秋季招生预测,从2021秋季开始,“两证”签发时间必须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签发时间在2020年3月1日之前)。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且在中心城区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五区人员”)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户籍地不一致)无法办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

2021秋季开始,“五区人”适龄子女在申请入学时,须提供6个月及以上达到1的合法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3月1之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社保证明时间为202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