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改革的历程与回顾

引言:教师职务制度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教师的聘用、职责、待遇和考核。1994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和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以中小学教师聘任制为主要内容,建立于1986,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改革发展。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改革的历程与回顾

(一)职称制度开始建立阶段

1986年3月,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发布《中学教师职务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条例》,明确教师职务制度,实行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分为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两个独立的职称序列。2000年山东省潍坊市等地区新增?高中老师?,相当于副高级。2006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样,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立教师职务制度,有助于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2)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阶段

自2009年以来,中国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5438年6月+200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选择山东潍坊、吉林松原、陕西宝鸡三个地级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旨在建立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体现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岗位。

(三)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阶段

2011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发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1]98号和教育部发[2011]98号两个文件。人社部发布的[2011]96,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各省市选择2-3个。这次选择深圳、广州、佛山作为广东省的试点城市。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正在进行,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

2065438年8月31日,国务院* * * *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会议决定,在总结吉林省潍坊市、陕西省宝鸡市两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部分城市深化中小学。

根据《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唐山市、邢台市作为河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将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改为?亚热带高度?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级别是什么?中级?统一设置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的规定为?它先进吗?,拓展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彰显了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决心,体现了培养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是教育体制改革的一大飞跃。

(四)产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阶段

2013年2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表示,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新设置和提升职称等级,中小学教师也可评为正高级职称,即高校科研单位对应的教授、研究员。广州作为广东省的试点城市,已开展试点,首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已上报省教育厅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