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应该知道哪些法律知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守法,无论谁犯法,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无论其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财富、职业等。
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一切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都应该服从宪法的权威。
3.我国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法治。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国家根据其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和优先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8.盗窃。所谓盗窃罪,是指“偷窃”。未经主人同意,拿走他人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
9.威胁收钱罪。是指使用不正当手段,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其他同学借钱不还或者勒索。
10,抢劫罪。手持凶器,如刀具、棍棒或其他危险物品,威胁同学使其不敢反抗,然后强行扣押其财物。
11,伤害罪。由于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身体、健康伤害的,按照伤害程度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的加重结果犯。
12,殴打、吸食毒品。所谓“麻醉药品”指的是“毒品”,因为麻醉药品使用不当会影响身体健康。因此,除医院医生合法使用外,私自吸食、使用麻醉药品属于违法行为。另外,虽然我本人不吸毒,但是贩卖麻醉药品是违法的。
13,赌博罪。学生在学校玩的时候不允许玩赌博玩具或者游戏,不管是用钱还是用货当筹码。除了不从事赌博行为外,不能为他人从事赌博提供工具或环境,否则即使不玩,也还是触犯了法律。
14,破坏公共设施罪。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于你的东西,而是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都是公共物品。学生应该小心使用和爱护公共财产,不应该破坏,损坏或随意丢弃。
1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下列不良行为:
(1)旷工,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的;
(三)打架斗殴、侮辱他人的;
(四)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
(五)盗窃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的;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的;
(七)观看、收听淫秽色情音像制品和读物;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营业性歌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九)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16,《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和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7《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或者法官、人民陪审员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18,《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的人可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19《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
(1)学生骑行要注意的安全:①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②上下车时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乘坐机动车;(4)乘车时不要向车外扔东西。6.坐在前排的人不要和司机聊天,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应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行走;②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跑步、打游戏、打球;(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楚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的地方,走斑马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4)不要向过往车辆扔杂物...
20.《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有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