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第一,依法教学。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兢兢业业,教书育人,注重培养思想品德良好的学生。上课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第三,爱学生。关爱所有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积极、健康发展。

第四,治学严谨。树立良好的学风,努力学习,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第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其他老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爱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创建文明校风。

第六,尊重父母。主动联系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得到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不斥责、不指责家长。

七、诚信教学。坚持高尚情操,弘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八、当老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着装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以身作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版)》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爱岗敬业。忠于人民教育,胸怀大志,勤奋敬业,甘当天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要敷衍了事。

第三,关爱学生。关爱所有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对学生严格要求,做他们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得讽刺、挖苦或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要有说服力,不厌其烦地教人,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不要把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第五,当老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之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着装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和父母。作风正派,为人正直。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终身学习。倡导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专心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