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如何将辍学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辍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提出将控制义务教育辍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重要指标。义务教育辍学率高、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定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

在9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通知针对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提出了“三个避免、一个落实”的工作措施。

在解释“三个避免”时,吕玉刚说:第一,提高素质,控制辍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扶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初中普通职业教育一体化,让学校对学生更有吸引力。二是实施扶贫控辍,避免因贫辍学。准确找准教育扶贫对象,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优先帮助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残疾学生和残疾儿童,畅通升学绿色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三是加强对辍学者的保护和控制,避免因上学路途远难以上学而辍学。调整和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化学校布局规划,规范学校合并程序,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少路长、交通不便的地方适当预留或设立教学点,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与寄宿制学生家和学校之间的交通问题。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利用信息技术让农村学校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