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2022年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审核、登记通知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城市教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监二〔2022〕5号),积极稳妥推进多校招生模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顺利。
二、工作原理
(一)坚持政府统筹规划,统一招生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录取程序,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确保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三、录取方式
小学入学
1.录取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31,2065438年8月前出生),在西城区小学报考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的本市个体户籍适龄儿童;
②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居民个人的适龄子女;
3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适龄儿童(至少有一名法定监护人为单位集体户籍,在户籍所在地单位工作);)
4.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在本区登记的适龄儿童;
(5)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符合本市户籍条件;
⑥取得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录取方法和程序
西城区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适龄人口信息采集,经核准后打印《适龄人口信息采集表》进行确认。
(1)寄宿制学校、全区招生学校、民办学校。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考寄宿制学校、全区招生学校和民办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招生计划进行计算机录取。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可自愿入读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2)学区划校。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报名参加学区派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入学。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在3个地区注册。
符合西城区报名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通知书》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每个适龄儿童只在一所学校报名)到学校报到。学校根据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条件录取。学位不足时,他们会在本学区或相邻学区协调入学。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入学通知书”的形式张贴。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4多校划片录取
凡符合本意见中“五”、“六”、“七”三种情况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公布的入学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区内注册入学后,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将学生分配到本学区或相邻学区。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入学通知书”的形式张贴。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⑤分配上学地点。
其他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本区单位集体户籍、本区公有户籍、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按全区计划派位。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初中入学
1.录取条件
申请进入西城区初中就读的适龄青少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②经审核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西城区非本地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本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2.录取方法和程序
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及其法定监护人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中入学注册手续。
符合区内升学条件的非西城小学毕业生,在北京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持考试所需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升学手续。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相应学区内的西城区初中入学就读。
(1)九年一贯制直接招生。
西城区九年义务制小学应届毕业生将直接到我校初中就读,学校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入学手续。
2整个区都分配上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全区范围内自愿填报招生意向,根据招生计划进行计算机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③特色学校、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的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考特色学校、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符合学校入学条件要求的学生,按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4)对口学校直接安置。
符合直接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直接招生,按照规定的直接招生比例,按报名人数通过计算机录取。录取结果在毕业学校公示。
⑤学区注册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一所已登记招生计划的初中申请报名。报名人数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招生计划进行计算机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5)学区派位6):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且未被其他录取方式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以初中入学学区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入学意向,根据招生计划进行计算机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四、工作要求
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区政府领导下的区教委制定,区教育考试中心实施。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使用北京市教委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全程记录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方式和途径,市区相关部门根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学生。严禁学校私自招生;严禁考试成绩和各种竞赛证书、训练竞赛成绩、等级证书等。作为招生的依据;严禁以面试、测评、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等名义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速班、实验班。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是有计划、有管理的。小学和初中招生计划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招生,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3)严格执行招生进度。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进度和工作程序,按规定日期发放录取通知书,防止违规操作。
(四)严格公示制度
录取结果按有关要求在毕业学校或招生学校进行公示。
(5)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民办中小学应当将招生简章和公示信息提前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时间、收费标准和招生计划。民办中小学应当与公办学校同步注册、同步招生、同步登记,优先招收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六)严格做好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在西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弄虚作假或伪造录取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录取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各有关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户籍核查,杜绝弄虚作假。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解释
(一)烈士子女、台湾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照顾。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本市无房户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办理,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分配名额。
(三)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在特殊教育学校注册。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儿童、青少年,可以就近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4)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超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完成适龄人口信息采集。其招生方式与其他适龄儿童相同。
(5)自2020年起,西城区将对适龄儿童的报名地址和学校进行记录。使用房产地址登记的当年起六年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学位被占用后,居住在该地址的适龄儿童六年内入学时,不再在该校入学,全部采用多校划片方式在该学区或相邻学区入学。
(六)法定监护人自2020年7月31日起在西城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家庭,适龄儿童报考小学时,不再入学,全部采用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入学。(7)2020年7月31日以后户籍由本市其他区迁入西城区的居民个人适龄子女报考小学时,不再在该校入学,全部采用多校划片方式在该学区或相邻学区入学。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教发[202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