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小语种课堂学习教学的有效性

小学语文本身就应该在充满童心童趣的学习中积累知识,丰富感情,感受自然和人性的美好!但随着教学目标的实施过程,从拼音、识字、写字到句子变化,阅读理解、应用题练习、语文作业练习复杂多样,让孩子望而生畏,知难而退。从三年级开始,作业训练和阅读教学让老师在语文课堂上的问题越来越多,试卷中的习题类型一下子上升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从初级版到综合版至少涵盖单词、句子等五大类,超过16种习题类型。于是,沉重的学业负担开始一步步蚕食孩子的求知欲。进一步放大的是对整个学习的失望和自我效能感的极度降低。

当我们走进小学的语文课堂,甚至是充满童趣的低年级,我们看到的不是闪耀着生命之光的笑脸,也不是反映求知欲望的亮眼,而是漫无目的的低头,冷漠,更多的是疲惫和迷茫!

这不是现实的全部,但却是存在的事实!毋庸置疑,重新审视小学语文课堂,抹去我们赋予它的无用浮华,学生的“以人为本”并不是教师教育改革思想中推崇的信条,而是对“人”的有效教育措施,并使之继续发展。当然,这肯定是一个更加艰巨、复杂、漫长的过程。经过笔者多年的实践,构建自主学习、互助合作的“自助式”学习模式已成为有效提高学习兴趣、激发学生转化的有效教育方式。其中,学法指导成为学生点燃自信心,实现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的基础。从“美”的角度来看,小学语文课堂必然是一次成功和快乐的愉快体验。能否成功,能否放松,学习方法很重要!

学习规律的认知、特征和原则

教学实践中采用的教学方法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的。所以学法律也有同样的特点。即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心理特点、认知水平、客观因素等。),帮助学生获得解决基本问题的方法。它具有基础性、可变性和适应性的特点。换句话说,小学语文学习方法是在正确的学习态度和积极调整学习状态下,解决常见学习问题的技巧和方法。

美国心理学家和学者奥苏贝尔提出了有意义言语学习理论。奥苏贝尔的教育思想重视教师对学生学习心理的把握和对学习内部因素的探索,重视知识之间的联系、规律性和过渡性,重视学习心理的实用价值,成为“方法论”的重要支撑。在强调目标锁定、实施策略与途径、交流与反馈评价的语文新课堂中,学习方法能更好地帮助语文学习中的孩子克服困难、解决学习中的问题,不断增强学习信心,激发学生不断探索、求知。

易掌握、不断渗透、注重实效、求异是学生学习法律体系的重要原则。结合小学语文学科特点和小学儿童年龄的不同特点,循序渐进地给学生学习方法。通过有效的组织、讲解、训练、巩固和整合,尽量让孩子体验到成功获取知识的自豪和快乐,对具体问题反应迅速,在课堂上保持高度的参与热情。不要让学习方法成为空洞的说教,要具有普适性,用最基本最普遍的现象来解释。比如这是我语文课上的一段教学记录:

阅读中经常出现问答。我该怎么办?为了启发孩子,我通常用游戏和对话来启发思考,而不是急于说出答案。

老师:孩子们,我生病了,头疼。你是医生,我是来看病的。你会怎么做?

生:纷纷举手,很激动。

老师:说出它的名字。我会问你怎么了,然后我会检查你的头。)

老师:你为什么不检查我的脚?

生:是因为问题出在头上!

老师:对了,阅读题也是一样的。想要回答他们,一定要联系相关内容!(板书:遇到问题就找内容)

然后,孩子们若有所悟,纷纷寻找,大部分都举起了手。

这只是一个小片段,方法的授予不局限于一种形式或一个地方,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在循序渐进的教学中,孩子会明白,遇到一般的阅读问题可以这样做:遇到问题就找内容。抓住重点句子,演绎关键词。

开设学习法律的课程

奥苏贝尔认为,有意义学习的条件是:“学习材料本身具有逻辑意义;学生的认知结构有与新知识相关的知识准备;学生有有意义学习的意向。“也就是说,教师要从整体上把握教学内容,梳理知识脉络,找出内在的层次和联系。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要实现知识的自然过渡,帮助学生借助已有知识认知新知识。成功后,逐步培养主动求知、探索的学习习惯。

开设法律学习指导课程。学习方法的指导课程本质上是一门涉及学习能力的发展和培养、学习障碍的矫正、学习的心理调试以及学习和解决问题的一般规律和方法的综合性课程。简而言之,就是对本班学生的学习问题给予有效持续的关注。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笔者要根据五年级学生和教材的特点,每周至少安排1节“学法课”。我们会系统讲解学习特点、教材、单元、单词短语、各种题型答案、阅读与鉴赏、习题等。学生逐渐跳出原有的学习圈子,能够看清类型和类别,能够准确把握语文学习中的一般规律。比如读文章,我们经常背一些老师和学生编好的公式:难词生词挡道,询问求证必一扫而空。文章分四类,写人的故事和事。要抓住主要内容,多读,多品,好心情。圈画一定要记得批注,不要为了读书而读书。

在学习法的过程中,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开展“文章类型整合”的教学活动,对题材类型和技法类型的文章进行归纳总结,使师生在交流互动中逐步掌握阅读过程中的一般特点。总结主要内容很重要。除了大家熟知的“因素法”、“联系法”,孩子们还和老师一起创造了“速读公式法”(主要人物+主要事物;主要风景+主要特色)是一个简单的总结形式。通过教学实践证明,这种简单的概括方法能使学生在阅读一两遍后就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在法律课堂上,“联想速记”、“冥想气功”、“手眼协调放松游戏”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极大地缓解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同时增强了他们对学习的注意力,让课堂在不经意间变得轻松自然。

当然,我们一直坚持的小学语文多班制格局,使得“学法班”的存在并不突兀。只有教师用更丰富的内容充实小学语文课堂,课堂才能释放出无穷的魅力,孩子思想的火花也会在生成中展现出耀眼的理性之美!

学习方法的实施与局限

大幅减少语文作业,强调“科学有效性”和“效益最大化”,以更多的方式与学生分享,注重循序渐进,融会贯通。

在班级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基础知识显得最为重要。根据在“法律课程”中获得的知识,学生将基础知识的掌握作为“解释信息”的重点。面对复杂的习题,作者放弃了,大胆选择,没有让学生陷入问题的深渊。

这基本上是由于方法的使用。“拼音、发音、辨义、定字”这是读拼音、写单词的口诀。“上下文内容理解意思,分词是基本”,这是近反义词的公式;扩展句子的公式是:分成几部分,想到得字;加前面,记得清楚。(分句就是根据句子的基本结构来断句,然后思考要不要用的字,最后记住只能加在被分的部分前面。缩短句子的方法是:“读句子,断句,抓住中心词,去掉修饰和限制。”

小学高年级语文,试题中的难点有三种:乱句重组、改变句式、修改病段。对于这三个问题,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我们还是有自己独特的思路和方法的。乱句重组的公式是:通读句子,理解大意,考虑结构和顺序。重点放在第一句话上,跟着线索逐句说。修改病节的公式是:把错别字一个一个改正;第二,句子要改;第三,到处改标点。

转换句中最麻烦的是反问句和陈述句的互换:看反问句有三种方式:反义词、否定词、语气词、问号;有就去,没有就加。直接句和引用句互换:听者、说者、标志变化、人称变化。

当然,这些方法的重复肯定会引起你的怀疑。在当今的教育改革中,不去思考如何贯彻新的教学理念,教学生做题就不是“逆流”了。相反,孩子要面对的现实是考试。一旦学生有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像有了打开门的钥匙。事实上,他们在课堂上的角色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他们能够逐渐组织自己的学习行为,在自主探究的合作中,能够充分运用自己掌握的方法获取新的知识,懂得“收集信息”和“寻找资源”,懂得“合理分工和利用资源”。给孩子一份学生学习的记录,可以成为老师及时纠正教学行为的有效参考。

但是,在实施这种教学策略时要注意它的局限性:过分强调学法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可取的,这容易使教师逐渐丧失对自己教学思想的勤奋和修正;过于注重解题技巧的传授,导致应试倾向增加;过于强调方法的授予,而忽略了学习的艰苦性、积累性和长期性。所以,注重教育方式的不断修正、变化和兼收并蓄,是值得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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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的所有问题,老师并不是罪魁祸首。但是,当老师看着孩子们在课堂上的表现,再看着那些被剥夺了最后一点学习自信的孩子们的叛逆和仇恨,老师又怎么能站在教育的神坛上自娱自乐呢?

构建轻松愉快的课堂需要“美”,但“美”不仅仅是课堂丰富的内容和生动的呈现,不仅仅是老师发自内心的、如画的语言,更是审美的课件和观念的更新。课堂上真正的“美”,是孩子们对知识的关注和思考,是他们在发现问题中的智慧,是他们在解决问题中的探索,是他们孩子气的表现和不羁的放纵。这一刻,“美”渗透在关怀、引导、合作、探索中,在自主互助、成功与失败的碰撞中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