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路小学有什么手续?

《铜陵市中小学生就学暂行办法》规定:

1.凡年满6周岁的具有铜陵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31年8月前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适龄儿童户口簿或出生证登记日期为准),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到相应区属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2、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小学、初中学区范围和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小学、初中学生名单,及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送其适龄子女入学。

3.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居住证、社保部门核实的劳动合同、户口簿等材料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流动人口居住证显示的居住村和学区范围妥善解决。

4、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地,或者户籍与常住户口不符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并统筹安排入学。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招生。

5、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招收我市适龄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实施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也应当招收能够随班就读的自闭症儿童,并为其学习和康复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