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2021拆迁方案
法律分析:余姚市张婷镇人民政府在张婷镇新建小学(轻轨余姚线张婷站以北)东侧地块西侧实施新建路桥工程,拟征用张婷镇司前王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余姚市张婷中心卫生院实施了余姚市医疗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张婷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拟征用张婷镇玉溪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实施河姆渡镇车马大道西侧、魏武路南侧停车场建设项目,拟征用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实施河姆渡镇纬二路建设项目,拟征用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造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