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学转学政策
学生因家庭住址、户籍等原因确需转学到我校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其当地户籍、居住地属于其学区的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持原学校转学证明到我校办理转学手续。
需要原学校教育局三合一名单和转入学校的盖章!
申请转学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允许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籍、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转学的;在县(市)区内,户籍和家庭住址已经迁移,路途较远,不能在原学校就读。
申请转学需要准备的材料:
县(市)小学、初中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转学证明(及监护人转学工作证明)向转学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学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一式两份。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与转学学校联系,转学学校同意后,报县(市)教育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学学校会凭转学联系单出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到其他学校,其转学联系单需要我局学校教育科审核。经批准后,转出学校方可出具转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