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内容
一是完善项目总体目标任务,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完善顶层设计;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采用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新模式,到2017年底,完成对10多万名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的新一轮提升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评价,促进学习,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促进每位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整合取得新突破。第二,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标准体系。围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方式转变的现实需要,借鉴国内外信息技术应用的经验和最新成果,研究制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评价指南,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有效引导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规范和指导各地资源建设、实施培训、开展评价和推广应用等工作。三。实施按需脱产培训各地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原则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学时。试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认定,推进学分应用,激发教师参与培训的动力。教育部整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培训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科技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IT能力培训”等项目与当地教师培训相结合,通过提供课程资源、培训骨干培训师、搭建培训平台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范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新一轮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培训。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地方项目和资源,搭建教师选拔服务平台,推动实施符合教师需求的全员培训。完善专项培训制度,做好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相关培训的有机衔接,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长、专兼职培训师、教研人员、乡村教师等骨干队伍的培训。地、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专题培训、专题教研等方式组织所有区域教师的培训。完善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确保研修质量。中小学要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把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现场诊断、课堂观摩研修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第四,实施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新型培训模式。根据教师在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学习特点,各地要有效利用在线培训社区,实施在线培训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加强情境体验环节,保证实践的有效性,让教师学、练、用、提高;建立学习效果实时监控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坚持托底攻坚,积极推进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融合培训,建立校本常态化培训机制。移动学习的实施为教师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进行便捷有效的学习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加强薄弱环节,采取“送教师下乡”、“送上门”等方式,对不具备网络条件的乡村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五、遴选一线教师满意的培训资源依托现有资源,教育部将搭建资源服务平台,汇聚全国各地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建立优质资源遴选机制,促进资源交易交流。对通用性强的优质资源进行加工升级,启动教师培训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大型开放网络课程)建设,以合作项目引进开发优质资源,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各地要以典型案例资源建设为重点,支持中小学、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加工生成性资源,开发微课程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平台聚集地方资源,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不及物动词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全面评价,主要采取教师在线自测的方式,通过案例开展情境评价,促进学用结合。根据能力评价指南,开发适合当地情况的评价工具,建立网络评价系统,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评价服务。各地要根据评估数据及时调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确保所有教师的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应根据评估数据制定和完善培训计划,确保按需培训。中小学要对评估数据进行分析,找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培训。教师要根据评价结果,明确自身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课。七、促进教师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各地要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奖励的必要条件,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评价的指标体系。中小学应当将信息技术的应用效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积极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各地要通过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竞赛、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探索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的应用氛围。通过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网络培训社区和示范学校,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全面创新。八、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提升工程取得实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各省要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现状和问题,摸清教师需求,明确工作重点和思路,做好总体设计,制定提升工程主要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规划方案,于2013年底前报送教育部。2014起,分年度组织全体教师培训。原则上每年培训人数不低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完善管理制度,出台配套政策,开发评价工具,尽快建立教师主动申请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升级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监督和评估。成立执行办公室(设在华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管理的具体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和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升级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成立领导小组,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具体工作。采取招标机制,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学院)承担培训任务。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地、区、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升级工程的组织和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科研力量,加强对中小学的指导,做好全员培训工作。中小学校长是我校实施提升工程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应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落实保障资金。各省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管理平台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和能力评价。中西部省份要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切块用于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市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地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应当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经费,为其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做好监管评估。教育部审核省级规划方案,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地方工作进行动态监控,并定期通报监控结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升级项目实施的督导评估工作。地、区、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的督导评估。
教育部2013 10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