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省都江堰市中小学选调教师通知[10人]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强,责任心强;
2.现在我市农村中小学在编在职教职工;
3.在相应学习期间从事相应学科教学工作,并连续5年年度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限制性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交申请。
1.报考城镇中小学教师岗位并在我市农村中小学任教不满9年的;
2.报考本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在现校工作不满3年;
3.现在的工作学校不同意;
4.在乡村学校评优晋级3年以下者(评优是指都江堰市“三有”教师、教学新秀、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及以上奖项);
5.近3年内受到各级处罚;
6.近3年师德满意度低于80%。
(3)加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加分。
1.夫妻双方在同一所农村学校任教满6年的,其中一方申请的,可加0.5分。夫妻双方均为乡村学校教师,其中一方在三四楼学校且申请的,可加1分;
2.现任行政干部任职满5年及以上的,可加1分;
3.圆满完成一年以上援藏支教(民族地区支教)任务的,可加1分;
4.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同等分数优先;
5.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计分一次。
第三,程序
(1)注册
1.时间:2019 8月7日至8月14日(周三)12: 00,工作时间。
2.地点:都江堰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由学校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教育系统内部交流报名表》一式两份(注:校长签署的意见中标注“补缺同意补考”等类似要求的,视为不同意。个人交流意愿仅限1职位);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3)经本人签字后的书面申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人事科通过与学校核对、查询相关记录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学校通知申请人。
(3)评估
1.考核方式为讲课。
2.评估结果以百分制为基础。100的满分。
3.符合加分条件的,以加分和考核结果为最终得分。
(四)确定交流人选
根据各岗位考核结果,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交流人选。
(五)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由市教育局在相关媒体、教育局网站公示交流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流手续。
第四,其他
(1)根据岗位设置的相关政策,教师转岗后在原单位晋升的岗位级别不能带到新单位,只能按照相应级别的最低级别重新确定岗位工资。根据新单位的空缺情况,重新招聘该岗位。除非保单另有规定。
(2)城市与农村交流报名时间及要求同上。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和监督
择优选拔工作应当确保信息、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通信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人事处(028-87133065)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28-87118848)
特此公告。
1.2019市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及人数公开遴选。docx
2.2019市区中小学面向教育系统内部交流公开选拔教师。docx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8月09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