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学前家庭教育注重哪些好的品质?它启发了我们什么?

家庭道德教育在中国古代道德教育中的特殊地位

在中国古代自然经济的社会结构和运行机制中,“家”既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也是社会生活的细胞。“家”的本义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引申为网络结构的社会关系——“家”,进而引申为整个社会关系——“国”。在中国文化的脊梁儒家文化看来,“家”就是“小国”,“国”就是“大家”,“家”和“国”是一体的。这种由家庭、家族和国家组成的社会结构形式,是由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家庭”不仅是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秩序的基础,也是社会精神文化的堡垒和人们道德生活的价值源泉。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古代的伦理道德是建立在家族本位和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国一体”的社会关系之上的,这是中国传统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形成的根源。表现为社会显性文化中血缘、宗法、等级三位一体的政治伦理和伦理政治。四书五经中,“持家”与“治国”紧密相连,“私德”与“公德”融为一体。在中国古代伦理规范的建构中,逐渐形成了以“五伦”“三纲”为核心的道德价值体系和伦理秩序,被儒家称为以“天理”为核心的儒家道统。

中国古代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不仅在“家国一体”的宗法等级制度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伦理规范,而且形成了一套基于“家国一体”的道德教育模式和方法。儒家非常重视家庭和宗族在道德教育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将家庭和宗族道德教育与社会和国家道德教育、学校道德教育(“师道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儒家德育理论与实践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以血缘为基础,以亲情为纽带,以“家”与“国”相结合,以政教合一。

儒家强调人生要以“德”为本,“德”要以“孝”为本。在家孝,在家忠。以孝促忠,以血缘促等级秩序,以“持家有序”作为“治国”“平天下”的重要环节按照儒家的说法,在家能孝者,在外必忠。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在家孝,在外忠,那么“家庭和睦”、“国家治理”、“世界和平”就实现了。《论语》说:“他也是孝顺的,但喜欢犯错的人是少之又少。犯错误不容易,但作乱的人与此无关。君子商以基业,道而生。孝也是仁的根本!”(注:《论语·学而》)孟子也说:“尧舜之道,正孝。”(注:《孟子·告子上》)孟子也说:“幼年之子,皆爱其亲人,爱其长辈,皆敬其兄弟。亲,仁也;敬为长,义也。没有他,它将到达世界。”(注:《孟子·尽心上》)孟子也明确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注:《孟子·离筐上》)这是一种“孝”,从孩子的亲吻本能,到长大后懂得尊重哥哥,用血缘和亲情来普及。有了这两样东西,就会有仁义,推而广之,其他一切伦理关系都能处理好。《礼记》云:“一家仁政,一国仁政;一个家庭造就,一个国家造就。”(注:礼记大学)把家庭道德教育提高到关系到国家兴亡的高度。《吕氏春秋》也说:“孝是忠、诚、死之事。”(注:鲁春秋时期的孝经)《孝经》进一步把“孝”作为道德规范的核心,认为“孝为德之本,教之理也生”。(注:《孝经》开宗明义一章)汉代以后,统治者充分认识到孝道在维护封建等级伦理秩序中的重要性,纷纷倡导“以孝治天下”,举行各种弘扬孝道的活动,如养孝节廉、示孝、“九级正”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宋明理学家张载把“孝”作为宇宙根本原则的体现,具有本体论的特征,认为追求“孝”是道德的基础。他说:“干叫爸爸,坤叫妈妈。.....人,我的同胞;事者,我也。伟大的君主,我的父母是儿子;其臣,子孙之家也。”(注:张载《郑明》)意思是天下人皆天地之子,天为父,地为母,我们都是兄弟,万物是人之友,皇帝是父母长子,大臣是他的管家。所以,人要“孝顺”父母,就要尊重长子,尊重管家。这在美好而温暖的“亲情”中为封建统治秩序和统治者做了最好的辩护,为封建等级道德找到了本体论基础。凡是不服皇帝和大臣的,都是叛教,都是天地父母的“叛逆之子”。

为了贯彻“家国一体”的血缘等级道德规范,历代思想家还编撰了一系列以“孝”促“忠”的“家训”经典。如《汉诗传》记载了周公训鸟的典故,《国语》载有母训父、姑训子的典故,《论语》载有孔子训鲤鱼的记载。汉代有马援的《颜遁书》、郑玄的《劝谏书》、班昭的《妇谏书》、蔡邕的《妇训》等。南北朝时期有著名的颜家训,唐代有刘@ ①的家训,宋代有司马光的家风家训,陆游的《旺翁家训》,朱的《家训》和《家礼》,元末明初有郑涛的《郑氏规范》,明代有曹端的《家训》。至于圣紫晶“孟母教子”和“增光贤文”的座右铭,更是家喻户晓。《三字经》说“子不教,父有错”,增光贤文说“子之训,必始于胎教,止于小学之始”。养子不教驴,养女不教猪。“上述《家训》书在宋元明清时期被刻成册,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传,影响很大。

二、中国古代家庭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简单来说,中国古代家庭道德教育的内容就是以“家国一体”为基础的封建宗法等级道德规范。选择最重要的,包括:

1.在亲子关系中,要求父母“善良”,子女“孝顺”。《颜氏家训》说:“父母端庄善良,则子女胆小孝顺。”在“善”与“孝”的关系上,中国传统道德更强调“孝”。在“三纲”中,“父为子导”,权益向“父”倾斜,以至于“父呼子死,子不能不死”的极端。关于“孝”的内涵,中国传统道德有详细的定义。孔子认为,孝子对父母应该“不顺从”,应该“生而有礼;死了就礼葬,礼祭。”(注:《论语·为政》)孔子也指出“父母在,不远行必有好行”,“父母要出主意。不按意愿,就是不尊重,也不抱怨。”(注:论语·立人)《礼记》说:“大孝敬亲,其次忍辱,可举于下。”(《礼记·祭义》)他还说:“不甘顺从,谏而不倦,劳而不怨,是孝。”(注:《礼记·季芳》)在《孝经》中说:“孝子之事也,知心而居,养之以乐,病之以忧,丧之以丧,祭之以严。五个准备好了,就可以靠近了。”(注:萧敬姬张晓星)等等。

2.在夫妻关系中,要求是“夫妻”。《左传》说:“夫和而义,妻柔而直。”(注:《左赵专公二十六年》)管子曰:“夫则固也。”如果你是妻子,劝你忠贞。”(注:关《赋》)但是,在“夫忠妻从”中,中国的传统道德强调“妻从”。孔子在《论语》中说“唯女小人难养”,在《礼记》中把“男帅女从”视为“夫妻之义”。在“三纲”中,“夫为妻导”,右倾于“夫”。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提出了“三从”(在家听父、嫁夫、夫死子从)和“四德”(妇德、妇言、妇貌、妇德)的要求。男人的区别在于,尊贵的男人可以群妻群妾,而女人必须“专一”;男人可以随意“与妻子离婚”,但妻子不能提出离婚,更不能再婚。《大代李记》中规定“女子可去七次”,即丈夫在以下七种情况下可以“与妻子离婚”:“若违背父母,就去;没有孩子,去;尹,去;吃醋,去;如果你得了重病,去吧;多说一句,走;盗窃,走。”“走”就算你说多了。中国古代对女性有很多道德戒律,包括“缠足”这种不人道的要求。董仲舒等人也从夫为阳,妻为阴,阴要服阳的观点出发,对“夫为妻”进行了本体论的论证。重男轻女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价值观之一。

3.在兄弟姐妹关系中,要求“兄弟、朋友、兄弟相敬如宾”。兄弟要对兄弟友好,兄弟要对兄弟恭敬。但中国古代社会实行长子继承制,“兄、友、弟”权向长兄倾斜。如果父亲不在了,弟弟应该把弟弟当成“父亲”。中国传统道德强调“幼者秩序”,其中包含幼者对长者的服从,这是宗法等级制度的伦理秩序之一。中国古代思想家把“孝”和“孝”并列为一切美德的要义,以此来统治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