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称有哪些?
1,大三学生岗位,助理岗位,中等职业学校,中专。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的职称(职务)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3.中小学教师统一职称(职务)与中小学教师原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高级中学教师(含小学聘用人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对应中学教师;以前的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三级教师对应的是三级教师。
4.中学教师分为初级职称(中专)、中一、高中(高级、副高级)。高级中学教师必须有研究生学历。特级教师只是荣誉称号,必须有自己的专业理论专著。
5.大学教师职称是大学教师的职称,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级别。
助教主要是协助老师教学的工作。有的学校在晋升讲师、副教授、教授时,可能已经担任了助教一职。
讲师主要是大学老师,可以开设一门或多门课程。除了基本的教学任务外,他们还要弥补教授或副教授的遗留问题,使教学趋于完美。
副教授不仅开设本学科知识足够的课程,还主持研究项目,在适当的时候通过研究成果开设新课程,可以指导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学习和完成毕业设计。
教授在教学型大学中承担的多是主要的、领导性的工作,与副教授不同,但知识水平差不多。教授不仅需要用现有的方法解决教学中的问题,还可以创造方法提供思路,定期参加学术研讨会,为世界上的学科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