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嘉兴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情况

法律分析: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和民办学校包括九年制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小学、初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初级中学。新居民子女学校纳入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按当地积分制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在学区内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学校在审批范围内招生。

法律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参加该类民办学校招生:学生本人或父母至少一方具有嘉兴市户籍;学生本人或至少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学生本人有嘉兴小学学籍;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范围内的住宅不动产产权证。

(2)学生在嘉兴市本级学校入学时,本人或父母的户口本、居住证、住宅房产证、才艺水平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 5月31。

(三)在全市范围内,学生同一类别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不得再次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已报名的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各地中小学招生管理系统是招生报名的唯一平台,民办学校不得通过网上预约、信息报名等形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名称预测。在当地中小学招生管理系统外自行注册招生的学生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