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考要不要加分?

备受高考考生关注的加分项目资格审查将于本周开始。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规定,优秀考生最高可得15分,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最高可得20分。

高考能加分的考生主要分为三类:在全国比赛中表现突出获奖的应届毕业生、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边境考生。

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思想政治品德事迹突出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等全国性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可在高考总分上加65433分。

但在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竞赛中,已经和去年不一样了,所有获奖者都要加分。今年必须是中了一等奖的考生才能拿到15分。

高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并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当年测试认定的考生,可加20分。

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在高考中会得到不同等级的加分。

其中,在广西全区范围内(除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外),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20分。

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12民族自治县,资源、凌云、西林三县,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防城港、东兴市考生(含汉族考生)也可得20分。

融安、灌阳、新城、象州等33个山区、边境县(市、区)的考生,以及归侨、侨眷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有女儿无子女的农村计划生育考生,可获得10分的优待。

上述获得加分的考生中,不能累计加分,只能取最高分作为考生的加分项。但享受边境县待遇的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防城港等8个边境县(市、区)以及崇左市德保县、扶绥县、江州区、防城港港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以上几点的基础上,他们可以加65,438+00分。

但根据教育部规定,总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2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中学或招考部门审核,以免错失良机,失去加分资格。

满语肯定也会加分(* _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