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22年过户政策新政

学生跨北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持户籍迁移、实际居住地变更等相关材料与转入学校联系。如果学校接受有困难,区教委会协调解决。在本地区转学的,由转学地和转出地的学校和区教委审批。跨地区转学的,由转学地、转出地学校和两地学校所在区教委核办,报市教委备案。

2022年转网新规:

(一)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可以申请转学。学籍管理以“与他人隶属关系”为基础,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已转学的学生。没有转学可以改变成绩。

(2)小学六年级下学期、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生。

(三)普通高中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同一办学层次、年级衔接为原则。高三原则上不收转学生。

(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需具有我市户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中考成绩达到转入普通高中分数线。原则上,高二第一学期结束后,不再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

(五)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具有我省户籍并持有转入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

法律依据: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本市转学:

(一)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市转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学校服务范围内的;

(二)学生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且变化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学校服务范围内的;

(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