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工资表是怎么算出来的?
教师的薪级等于其平均工资+班级工资+绩效奖+突出成绩奖金+津贴等。——(五险一金+扣税)。津贴包括工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教师工资等级的确定以服务年限确定,服务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任职年度至2006年按实际聘用时间计算的年限(仅适用于本次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变动时,同等级岗位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比如某研究机构的助理研究员被聘为某高校讲师,讲师和助理研究员的任期可以合并计算。改革年限=工作年限+在校学习时间不计算工龄,从1993起除试用期外的年度考核中扣除,不计入考核等次或不合格年限。
教师工资制度是国家对教职工工资实行的规定和办法。建国后,五七十年代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1985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和激励工资组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高校教学人员职称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分类;实验人员分为高级实验人员、实验人员、助理实验人员和实验人员;科研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职务系列进行分类。中小学教师职称按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进行分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的晋升和加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国家补贴和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实现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