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学生证怎么办理?
1,发放新的学生证和校徽。
2.辅导员根据新生报名人数领取学生证和校徽。
3.学校组织人员填写学生证的内容和明细。
4.学生管理部门检查内容。
5、加盖印章和旅游折扣。
6.辅导员会给学生发放学生证和校徽。
使用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分别处理:故意借给他人使用,经查证属实的,除没收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校纪处分,由此造成损失的,不予补发。
擅自涂改学生证各栏内容的,将被严肃处理,使用学生证弄虚作假的,给予纪律处分。
以欺骗手段办理多证者,一经查实,除没收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利用学生证、校徽从事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除没收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如果学生证丢失,补领方法如下:
1.学生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失并登记;
2.对于丢失学生证的,需要说明换卡无效。申请补领时,需要填写《学生证补领申请表》,并由辅导员签署意见。
3.经校办审核盖章后,报政教处,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报注册费。从公布之日起,会有一个月的检查时间,确定找不到后可以给予更换。如果在考察中发现,可以联系学生处撤回申请。
因借给他人使用而丢失学生证的,不予补办。不得擅自修改学生证的内容。各栏目内容经审批后如需变更,应由本人持书面申请及相关单位、部门的证明材料到学生处。
学生证是学校发给刚入学时取得学籍的学生的身份证明,用于证明学生在学校就读,证明其身份。一般学生证上会有学校盖章的本人一寸彩色或黑白照片,比如大学生,所在学院和班级,在校年限(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持学生证的学生可以享受坐火车、汽车、旅游等优惠待遇。学生证仅供个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综上所述,从公布之日起必须有一个月的检查时间,确定没有找到才会给予更换。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备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和期限由学校规定。新生应在保留资格期满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