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裹脚?
2.除此之外,缠足似乎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因为脚小,走路不方便,让女性裹脚可以防止“外遇”。就像古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穿鞋一样;中世纪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贞操带。事实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家境富裕的女性,大部分小脚女人都要谋生,她们付出的艰辛远比一个小脚女人多得多。
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导致了其他习俗的形成,如古代山西大同的赛跑,妇女在农历六月初六向人们展示她们的脚,并以赢得赞扬为荣。
3.缠足现象始于五代。南唐皇后李煜,以布帛裹脚,状如“月牙儿”,穿素袜,舞于金制莲花之上。李渔看了之后很喜欢,说这是一种凌云的境界。这种时尚最早兴起于宫廷门帘,后进入民间。它在宋神宗北部的熙宁时期广为流传,把缠足视为女性的美德,把不缠足视为耻辱。马皇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因有一双天生的大脚而被人耻笑。
以前女孩一般五六岁就开始缠足。方法是将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折断,用长布条弯向脚底,形成竹笋形状的“三寸金莲”。其惨烈之痛,可想而知,这一般都是迫于长辈的压力。母亲或祖母无视孩子的眼泪和呼喊,以履行自己的责任,确保孩子未来的婚姻。
这种人为的失能行为之所以能够广泛流行,是因为它以一种人为的方式塑造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五代以前就有赞美女子小脚之美的诗词,五代以后缠绕的小脚甚至被称为“金莲”、“香钩”、“步步莲”等等。学者们甚至总结出焦姣的“四美”(形、质、姿、神)和“三美”(肥、柔、美)。到清朝。缠足很流行,没有不缠足的汉族妇女。
缠足在历史上也是被禁止的。清朝康熙皇帝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颁布了类似的法律。直到清末海禁大开,缠足的习俗才在外来文化和先进知识分子的不断呼吁中非常缓慢地消亡。尤其是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农村的缠足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能看到一些被称为“解放脚”或者“半裹脚”的女性,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越来越少见了。
缠足的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特有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它的消失表明了女性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着中国从传统走向了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