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中小学招生公告
公告明确了中小学招生对象、招生任务、招生方式、招生区域和招生时间。
小学招生对象:一是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即8月31,2065438前年满6周岁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儿童。二是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即2014 1以后非城镇常住人口,到鹅岭镇城镇探亲访友的适龄子女,均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对待;初中为2014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根据市区现有学校和规模设施,预计2014年完成小学* * * 30个班1350适龄儿童和初中***2154小学毕业生43个班的招生任务。而且招生班级和人数都是专门分配到市区的学校的。为了实现学生就近入学,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学校的招生区域进行划片,要求学校原则上不得跨片招生。初中不得违反规定到其他乡镇招生和争夺生源。同时要求不得办重点班、实验班。
城镇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小学入学具体办法以划定的教学范围为准。城镇常住人口适龄子女的家长或监护人于8月10至8月18期间,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学区内学校报到,经招生学校初审符合入学条件的,予以登记。招生学校将于19年8月登记《2014新生名册》并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教育办)审核备案。关于流动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的具体办法,一、一年级新生:流动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在8月20日前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然后到印江自治县“流动人口管理处”(鹅岭镇政府一楼)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于2014年8月20-23日按以下相应类别到鹅岭镇第一小学办理报名手续。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就学申请书(原籍学校和村委会签字并加盖公章)、工作证明原件、计划生育诚信证明(计生部门出具)、户口本、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落户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入学申请表(原籍学校和村委会签字并加盖公章)、计划生育诚信证明原件(计生部门出具)、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3)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所需证明材料:就读申请表(原籍学校和村委会签字并加盖公章)、计划生育诚信证明原件(计生部门出具)、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户口本、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4)工作调动、招聘子女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就业证件、户口簿、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诚信证明原件(计生部门出具)。
要求自治县“流动人口办”和乡镇计生部门管理人员要按照省、市、县文件规定严格审核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拒绝办理暂住证和诚信证明;报名人员严格审核各类证件,对手续不规范、证件不齐的不予报名。
外来适龄儿童(新生)经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并办理手续符合入学条件的,由镇招生办根据学校缺额情况安排在市区学校就读。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未登记的流动人口子女。二、小学转学生:由于夷陵镇小学、中学、小学、实验学校班级规模较大,原则上不招转学生。但如果户口属于教学范围内的正常安置学生,学校必须安排安置,但必须有转学证明。其他学校接收转学生由各校自主确定,但总班数不得超过上期学生数。
初中招生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鹅岭镇2014届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按照招生计划,入学顺序:第一步,鹅岭镇常住人口子女入学;第二步,录取建房、买房、经商的外地人的子女,以及因工作调动而被招聘的人员的子女;第三步,农民工子女入学。
凡户籍在鹅岭镇,已投资、经商或回乡就读七年级的职工子女,须于2065年7月28日至2004年8月6日持书面申请、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记录簿原件到鹅岭镇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教育办)登记,由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就读学校。
初中转学生:由于市区初中班级规模较大,原则上不再招收转学生。但如果户口属于教学范围内的正常分班学生,学校会安排分班。
公告称,城镇常住人口适龄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须于8月10至8月18期间,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学区内学校报到,经招生学校初审符合入学条件的,予以登记。8月19日,招生学校将《名册》及有效证件报镇招生办审批。8月20日至24日,招生学校公示批准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8月31至9月2日,组织具有常住户口的新生报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入学将于8月20日至23日进行审核登记。8月24日至25日,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就读学校。8月26日-28日公布注册新生已安排就读的学校。8月31日至9月2日,招生学校组织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