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职业教师道德规范的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
第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敬业奉献。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胸怀大志,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当天梯,乐于奉献。上课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没有敷衍的工作。
第三,爱学生。关爱所有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做他们的导师。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积极、健康发展。不得讽刺、挖苦或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不违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第五,当老师。知荣明之耻,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着装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父母,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要以粗暴的言行对待父母。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