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出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各地积极探索,取得了有益经验。但现行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不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突出表现为强调筛选选拔功能,忽视提高激励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重结果轻过程,评价方式单一;尚未形成完善的教师和学校评价体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钟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