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个老师带着近20个学生在干什么?
根据省纪委、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哈尔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管理部门严厉查处各级各类非法培训机构1096家,取缔黑补习班908家,拆除非法广告牌1747块;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件7起、有偿补课案件50起、无序上课案件19起;严肃处理26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继续形成震慑。
日前,哈尔滨市纪委、哈尔滨市监委、哈尔滨市教育局联合通报了8起典型问题。
1.呼兰区幸福小学教师李建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经查,2017教师节期间,班主任李建华对有关规定置若罔闻,拒不收敛,拒不制止,不服从纪律,严重违反教育治理有关规定,收受学生家长礼金折合人民币1550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李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记过处分,调离班主任岗位,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责令退还礼金。给予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叶胜奎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副主席李晨受到警告处分。
第二,哈尔滨市宋磊中学教师杨清河付费补课。
经查,2017、10年6月,杨清河在明知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在南岗区学府路某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被专项检查组发现并制止。给予杨清河警告处分,取消今年年终奖和两年内各级各类评优晋级资格,并责令退还所收学费。
第三,宾县大千中学教师王薇薇有偿补课。
经查,2017暑假期间,王薇薇组织我校18名学生到某小区车库内进行有偿补课,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被教育督查组当场发现并纠正。王薇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责令退还所收学费。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运成受到批评教育;副校长赵振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四、依兰县第二小学教师张丹、赵丽霞有偿补课。
经查,2065438+2006年3月,张丹、赵丽霞作为在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和消防设施的情况下* * *组织经营校外“黑补课”。两个学生在招生和补课上各有分工,营业收入平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张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专业技术职务降级。两年内取消其各级别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其退还学费。给予赵丽霞专业技术职务降级处分,两年内取消其各级各类评优晋级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学费。对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庄进喜进行批评教育;党支部副书记陈海云和副校长白燕升受到警告。
五、方正县第三小学教师米慧有偿补课。
经查,2017寒假期间,米辉利用在职教师之便,带本班两名学生回家免费补课,约定补课20节,每人收取500元。八节课下来,米惠停止了补课,但没有退费。为了把学生转到校外补习机构,1家长极度不满,两次向县教育局举报。给予米辉记过处分,调离班主任岗位,取消一年内各级各类评优晋级资格,责令退还所收学费。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和副校长吕受到批评教育,并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县教育局副局长韩吉田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6.阿城区永红小学聘用教师秦艳波有偿补课。
经查,2065438+2007年9月23日,秦艳波不顾学生人身安全,组织4所学校19名学生在没有消防和安全疏散的情况下,强行进入金海小区普通居民楼内,被特教检查组当场发现。秦艳波被解除聘用合同。该校校长赵秀梅受到批评教育;副校长金敬爱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七、哈尔滨七中教师殷露露乱收费问题。
经查,2065438+2007年9月,班主任尹璐璐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环境为由,安排家委会购买打印机、清洁工具、运动器材箱等班级用品,并向家长收取费用***1.2万元,引起家长不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殷露露警告处分,两年内取消各级评优评先资格,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该校校长翟永德受到批评教育;教导主任李欣受到了诫勉谈话的处理。
八、尚志市希望中学教师孙志刚严重违纪问题。
经查,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孙志刚利用担任班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妻子、我校教师刘清玲,故意逃避学校入户检查,将各自班级近20名学生带回家有偿住宿,谋取利益,造成严重的食品卫生和人身安全隐患。孙志刚作为党员中的在职教师,道德败坏,带领学生饮酒,殴打学生变相体罚学生,其他涉嫌犯罪行为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风党纪和社会公德,对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给学生家庭造成了经济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孙志刚受到留党察看、撤销教师资格、清退教职工等处分。刘清玲被降职,调离教学岗位三年,并被责令退还所收费用。该校校长刘余莉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党支部副书记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