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上小学有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户籍和房产地址相同的居民子女上学。户籍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独立财产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入学。
(2)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地入学。如确有困难,可由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招生。
(3)居住证已满一年的居民的子女入学。坚持把公办学校作为子女入学的主要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截至2021年8月31日,持有1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或区教育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四)其他需要入学的儿童、少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免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考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