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孩子小学一类疫苗没打完?不能报名吗?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和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已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推迟至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休学的,应当向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参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托幼机构、学校应当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向儿童居住地的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预防接种单位报告,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预防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在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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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检举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组织、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参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向公民免费提供的疫苗,公民应当按照政府规定接种,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时添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接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愿意接受的其他疫苗。?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第一类疫苗的费用由政府承担。第二类疫苗的接种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
参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实行计划免疫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计划。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接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确保受种者及时受种。?
参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托幼机构、学校进入幼儿园、学校未按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疫苗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广西南宁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