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滑县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招聘启事。
没有什么是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希望能帮到大家!为进一步充实政法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1.招聘计划拟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25名(均为事业编制),其中法院15,检察院10。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聘范围和对象2010、2011、201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遍招收的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报考条件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有良好的品行。4.28周岁以下为10月30日后出生的1984 165438+(含165438+10月30日)。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符合岗位回避规定的要求。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5.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聘用政法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6.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三。招聘方式和程序本次招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一)招聘信息的发布招聘信息即日起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滑县电视台发布。(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2 12 6至12 9,每天上午8:00-165438+下午0: 30。①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相关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A4纸复印件1份。被聘用的,需提供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函。(2)如实填写《华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3)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现场领取人像。(2)报考人员须按招聘的岗位和要求进行报名。每个候选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资格一经核准,报名信息不可更改。(3)费用:报名合格后,现场缴纳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72元。(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5)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果因为我的电话号码错误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我,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六)报名结束后,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调减招聘职位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报名后两天内到原报名地点重新报考其他职位。不想重新报考的,退还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七)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2 12 13至14持有效身份证和考试费收据到华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三)笔试笔试由滑县公开招聘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院于2012组织实施。笔试委托国外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组卷、监考、评卷。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2.笔试时间:2012 12 15 3。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资格审查、体检和录用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4.笔试成绩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公示,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四)面试面试由河南省滑县市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2012。面试问题及评委委托国外考试机构承办。1.确定面试人员的方法:根据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一起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公示,并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2.面试形式及要求:(1)面试通知到滑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当场打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风度,面试成绩为100。3.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4.分数计算应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5.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6.面试结果及总成绩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公示,并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五)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都参加了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能测评由华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组织,委托相关驻外机构实施。体能考核包括男子1000m跑、女子800m跑、4×10来回跑、纵跳和高度触地三项。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评价三项全部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体能测评结果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六)体检1。在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按照1: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体检人员时,如果最后一名体检人员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起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全部体检合格的,最终成绩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逾期不参加体检、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空缺,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4.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支付。5.体检结果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公示。6.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当在体检结论公布后3日内提出复检请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七)体检合格的,按照拟聘用岗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或对其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八)公示: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招聘岗位、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滑县公招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于2012。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九)聘用手续公示完毕后,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受聘人员上岗前应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本章由华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72-8181345 2012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