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以下2014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由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是广西师范大学,代码为10603。学校有三个校区:明秀、长岗和五河。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严子陵路4号,邮编530023。五合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胡仙经济开发区五合大道,邮编530222。

第三条广西师范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教育厅。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招生。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学校应成立专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的日常招生事务。

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制定本校招生来源计划。2014年,本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的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

第十一条投档方式: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不超过本校在相关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对于志愿按顺序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网上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录取,直至招生满。不是第一志愿的考生没有年级差限制。

根据平行志愿投档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招生省份相关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参照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到相应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学科成绩优异的考生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考生。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原则上根据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当录取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网上招生缺口较大时,应在总体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减少网上招生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相应增加招生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入学后,英语将作为非外语专业的公共教学语言。

第十六条特殊专业录取方式:

一、体育专业录取原则:按?符合投档条件的,参照本人意愿给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育高考成绩(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凡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要求,通过政治思想品德、体格检查和专业课考核,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本人意愿录取到我校:

1.美术、设计、音乐、舞蹈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高分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高分考生。在专业成绩和主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与播音与主持(空乘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者,按外语成绩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

第三,学前教育专业的录取。该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要求考生有一定的文学基础。考生必须经过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内容有:视唱练耳、朗诵、舞蹈、绘画等。凡填报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志愿,达到当年广西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本科学生,均可来校面试。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初等教育(双语方向)专业录取。本专业为两年制专科,招收广西应届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根据协议定向到强仁双语小学就业。

1.考生须符合广西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高考报名,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报名的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必须会说壮语(包括壮语当地方言),户籍所在地为培养强弱人双语小学所在乡镇。

2.高考结束后,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对合格考生进行初选,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面试办法,由我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3.我校按照高考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预录,公示预录名单,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动词 (verb的缩写)外语专业录取。考生需参加省级考试机构组织的外语口试,成绩是?通过?以上。

第六,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田径、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及条件:(1)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9月2014,1);(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具有同等学力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学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赛事中获得田径、篮球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级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学校从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报学生所在省高校招生办批准,办理录取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二级运动员,须在其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然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进行录取。

7.民族预科班录取。我校民族预科班分为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预科班两类,仅面向广西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和民族分布确定,但不低于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入学时,在教育部门指定的高校集中高中文化一年。考试合格者,第二年直接进入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1.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班。根据广西教育厅相关规定,报考我校少数民族免费预科班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60名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2)农业户口;(3)应届高中毕业生。

2.普通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班。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普通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费执行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落实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工作,维护HBsAg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由于专业性质的限制,我校师范类专业(包括职教师范类和小学教育类(强弱人双语方向))要求考生男性身高1.55cm以上,女性身高1.50cm以上。建议过矮、残疾或面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进入教学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含职教师范类);体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音乐学、舞蹈、广播电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58cm,男生身高168cm;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良好,身材匀称,说话清晰;播音与主持专业(空乘方向)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5 ~ 185 cm,女生身高162 ~ 173 cm,年龄不超过20岁,即1994年7月65438+。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考生色盲、色弱。

第十八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凡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